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8924|回复: 29

我控诉 我举报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8-2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doc11738920160802141759_001.jpg
doc11738920160802141759_002.jpg
doc11738920160802141759_003.jpg
doc11738920160802141759_004.jpg
doc11738920160802141759_005.jpg
doc11738920160802141759_006.jpg
doc11738920160802141759_007.jpg
doc11738920160802141759_008.jpg
doc11738920160802141759_009.jpg











南通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6-8-2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典型的司法腐败,公理何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8-3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8-3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8-3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司法腐败是所有腐败中最严重的腐败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8-4 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广东
民间处理事故,一般有偏向损失大的一方的情况。如果有有意的偏向,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发生了事故,只有处理公正不公正的问题,总是被动的,双方都难满意。主动的方法是大家都按照规矩办事,不发生碰撞,不发生事故。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8-4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无牌照的电动自行车,经过十字路口应上四圩桥,为何向右偏离十字路口向南,将前轮撞击正在向南行驶的有牌照的电动自行车的右后侧,将被撞者连车带人撞倒在河沿边,並且撞坏了被撞人的电动自行车。她自己跌坐在十字路口边。明摆着的事实是前轮撞他人车的后轮。在交警的描述中怎么变成后轮与前轮相碰?谁主动谁被动?怎能主次不分?肇事方变成受害方,受害方变成肇事方。如此颠倒黑白,世界上难道无公理吗?假如两车相向而行在小路上,两车都是前轮相碰,这时是不分主次的。现在是一车的前轮撞另一车的后侧,肯定要分主次!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8-4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控诉我举报’中附有交通事故认定书,为什么没有办案交警的签名或印章?又为什么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专用章(公章)?这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具有法律效力吗?一审二审再审法院法官是否发现上述疑问?什么叫司法为民?什么叫公正、公平执法?如何让每一个案件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一个错判对司法的公信力有多大的伤害?对当事人是百分之百的不公呀!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9-4-19 12:0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中国法院司法乱象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4-19 12:07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湖南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4-19 12:08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湖南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9-4-19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最高人民法院周强: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4-21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4-21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党风廉政记心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4-25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9-4-28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5-5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9-5-10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研究院院长陈中华:中国法院司法乱象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9-5-29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发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 平台公约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12-24 04:05 , Processed in 0.234778 second(s), 16 queries , MemCache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