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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慧虚增2013年利润1.2亿元,被证监会罚了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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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2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河南
经过1年多时间的立案调查,证监会7月22日宣布,对大智慧(601519)虚增利润的行为予以处罚。
大智慧被指在2013年通过承诺“可全额退款”的营销方式,以“打新股”、“理财”等为名进行营销,利用与相关公司的框架协议等多种方式,共计虚增2013年度利润1.2亿余元,违反了《证券法》多项规定。
证监会决定,对大智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大智慧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张长虹等14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对张长虹等5名责任人员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年报资料显示,2013年度大智慧利润总额为4300万元,2012年度大智慧亏损了2.54亿元,2013年扭亏为盈且利润同比大幅增加了1.17倍。但如果以虚增1.2亿元计算,那么大智慧在2013年的真实利润总额就不再是正数,而是亏损7700万元。
其实,大智慧虚报利润的行为在2015年就得到了证监会的关注。
2015年4月30日,大智慧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称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15年5月11日,证监会对大智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中止审查,一度沸沸扬扬的大智慧并购湘财证券一事也就此搁浅。
2015年11月5日,证监会向大智慧发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确认调查结果。
文件显示,经查明,大智慧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
一、2013年涉嫌提前确认有承诺政策的收入8744.69万元;
二、2013年以“打新”等为名营销,涉嫌虚增销售收入287.25万元;
三、涉嫌利用与广告公司的框架协议虚增2013年收入93.34万元;
四、延后确认2013年年终奖减少应计成本费用2495.43万元;
五、涉嫌虚构业务合同虚增2013年收入1567.74万元;
六、子公司涉嫌提前合并天津民泰,影响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25.01万元,影响商誉433.13万元。
同时,两家中介机构也因此受到了处罚。
证监会表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大智慧开展2013年年报审计业务中未勤勉尽责,未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为大智慧开展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违反多项执业准则。
对此,证监会决定,责令立信所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其业务收入70万元,并处以21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注册会计师姜维杰、葛勤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责令中同华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其业务收入12万元,并处以36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资产评估师徐建福、朱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记者会上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证监会秉承“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原则,将持续对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维护资本市场长期健康规范发展。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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