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5591|回复: 1

买房想优惠 为啥得先交“电商费”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2025-12-23 19:18
  • 签到天数: 2209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6-3-27 19:1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上海
    2015年10月08日
         市民疑惑:我没通过网上买房,咋还得给“电商”钱呢

          【PDF版】


          如今,不少房产网站都在和开发商搞合作促销。                     网页截图

          □记者 张淑芬
          不少商家利用国庆假期大搞宣传,砸金蛋、5000抵6万等噱头吸引购买者眼球。但也有购买者发现了问题:为啥买房想优惠还得先交“电商费”?


          交了定金后让交电商费
          7日,看了一个假期房子的老马(化姓)和家人下定决心,来到奥体中路与工业北路交叉口附近的东都国际准备交定金。

          “交了1000元定金之后,售楼处工作人员才告诉我,还要交5000元给电商,作为宣传费。”老马一听蒙了,之前没听说还有这事儿啊,他赶紧问,“这5000元能作为房款不?”对方称,不能,这是给电商的钱。“那这个钱能不能不交呢?”对方告诉他,不交5000元钱,就等于放弃优惠活动,而如果放弃买房的话,1000元定金也不能退。

          老马问工作人员,这5000元电商费是个啥说法,对方说,本次优惠活动是由开发商和电商一块搞的,想以优惠价格购买就必须付款5000元给电商,算是宣传费或服务费。但老马郁闷的是,自己家就住在附近,从来没有享受到所谓电商的服务,为何买房还要交给电商宣传费或服务费?

          无独有偶,市民周女士(化姓)也遇到了这一情况。6日,她和丈夫到济南南部一小区进行房屋认筹,到签合同的时候,她才发现,本来说好的5000元认筹金变成了服务费,跟她签合同的也成了一家网络房产公司。尽管置业顾问再三向她保证这5000元钱不会打水漂,但周女士还是放心不下。最后,置业顾问给了周女士一张5000元的抵用券,表示买房时可抵5000元现金。


          多家售楼处都交电商费
          记者调查发现,网站等电商与房地产商合作搞营销,在济南已经不是新鲜事儿。记者采访了包括东都国际在内的7家售楼处发现,有一半以上在用这种方式营销。

          位于二环南路以南的融汇爱都小区,同样在进行类似的优惠活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跟搜房网合作,交5000抵6万,5000元交给电商作为团购费,拟定单独的协议,不能写到购房合同中。

          天齐奥东花园售楼处工作人员介绍,该小区十一期间与某网络房产公司合作,推出交5000减30000的优惠活动。工作人员称,“5000元交给电商,不走电商无法优惠,相当于省了25000元。”而对于记者的质疑,该工作人员称,“现在都是这个样。”

          东都国际的工作人员称,国庆假期期间有两种优惠:市场价6900元/平的房价降至6550元/平;选择5000抵60000的特价房。不管哪种优惠,都必须拿出5000元给电商,不能算入房款。“这是跟电商搞的活动,有些来现场的购房者不知道,我们也让他们通过这个途径享受优惠。”该工作人员解释说,电商能够为他们提供有针对性的刚需客户。


          与电商合作是变相降价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电商自三四年前在济南开始发展,目前有一半以上的楼盘在跟电商合作搞优惠促销,常见的有团购、看房、认筹抵价等方式。

          这名业内人士分析,一方面电商能够为房地产开发商带来一定的客户资源,会负责合作期间的渠道推广等,为开发商免去一部分推广负担;另一方面,电商的费用由购房者自己负担,开发商只承担很小的成本,何乐而不为呢?最关键的一条是,与电商合作其实是开发商在降价卖房。

          “在目前的房产市场,开发商其实存在降价困扰。为安抚之前的购房者,或避免大降价引发银行撤贷款,开发商要想一个比较稳妥又可行的方式。”该业内人士说,与电商合作搞优惠促销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南通0
  • TA的每日心情

    2025-12-23 19:18
  • 签到天数: 2209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16-3-27 19:2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本报采集

    在微信公众号“地产名捕”发布的《房产“玩电商”,爽了谁又伤了谁?》一文中,把房产电商对购房者造成的伤害,描述为“购房者是最终的埋单者,是最无辜的人。”那么,事实是否如此呢?且看《惠州日报》记者的调查。

    1.3万抵8万、2万抵8万、1.5万抵10万……用较少的钱,买来超值优惠,在电商合作模式中,购房者看似占了大便宜,真实情况却是,在这场优惠战中,购房者或是最终的埋单者,如果“幸运”一点,也有可能会抱着开发商一起“跳坑”。



    购房先交电商费,却不计入总房款

    “买房的时候,没人告诉我交的那笔电商费用不算在总房款里,只是给我算了优惠后的单价,相较没有电商合作时,确实便宜了几百元钱,所以当时就付了电商费用。”市民傅彬说,“可是交完这笔电商费用后,销售人员告诉我还要再交2万元的定金。”

    傅彬对楼盘的这种做法十分不解,“明明交过了钱,却不在总房款里,这样算下来,其实电商没有便宜太多钱。”

    据了解,很多如傅彬一样的市民,在参与电商的活动时,并不了解所谓的电商费用从何而来,又去往何处。“近期,我们就接到多个购房者投诉,称买房时花了钱,却不在总房款里。经了解,是购房者参加了电商团购,交的电商费用,属于消费性的支出。”日前,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也介绍,“购房者对此并不知情,因此产生了纠纷。”

    “客户交的电商费用,就像拿钱买了一张优惠券,花的钱当然不在房款里。客户有了这张优惠券,买房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但真正购买肯定要交定金的。这两者并不矛盾。”一位电商平台工作人员解释道。

    用1.5万元,换来了10万元的优惠,电商合作中,购房者好像占了8.5万元的便宜。真实情况是不是真是这样呢?答案是未必。

    “我们在合作电商之前,会把总房款加多10万元,平摊掉电商成本。”一位不愿具名的开发商负责人称,“很多电商合作的项目都是这样搞的。”

    为了求证这个说法,记者联系到了多位知情人士。“电商平台在与开发商前期沟通中,一般会暗示开发商可以把这部分的优惠暗涨回来。”一位曾在某电商平台担任高管的知情人士介绍,一般新品入市的时候,因为不了解市场情况,开发商是不会轻易定价的。只有蓄客到了一定数量时,价格才会出来。电商合作中,开发商通过电商平台蓄到一定的客户后,就会把让利的这部分优惠,通过提价的方式追涨回来。“比如一个楼盘,本来房价可能要卖5000元/平方米,通过电商后,房价变成了5300元/平方米,购房者通过购买优惠,最后的成交房价变成了5100元/平方米。看似占到了便宜,却成为这场营销战最终的埋单者。”

    “电商费用由购房者出,让利的优惠可以通过房价补偿回来。”这套说辞,成为一些房产电商打动开发商的利器。



    为了卖房,一些中介什么都敢承诺

    “你不觉得现在的市场很病态吗?买房者不看产品品质,不比配套情况,只看价格;卖房者不介绍楼盘价值点,不宣传居住前景,也只说价格。”一位黄姓地产观察人士无奈地说,“以前房地产营销讲创新,开发环节重视产品打造,大家拼足了劲以品质和创意营销打动客户,如今这些好像都没什么用了。”

    “对比周边楼盘,我们项目无论是商业配套还是产品户型,都不具备什么优势,只能拼价格。”仲恺某楼盘负责人直言不讳,“在仲恺这个片区,客户就是看中价格,看中实用率,说别的都没用,只有价格降到位了,才能让他们买房。”

    “中介为了快速卖房,对客户什么都敢承诺,比如说价格优惠,等到客户过来买房,发现不是那么回事,就以为是我们开发商抬高了价格。”仲恺鑫月城销售人员蔡小姐介绍。

    据悉,“唯价格论”的背后,日渐形成一条快速产业链。受多方利益驱使,开发商想快速回笼资金、中介经纪人想快点结佣、楼盘销售人员想多赚外快,高运转的成交链条背后,正是对楼盘价值点的漠视。“以前卖房会慢慢跟客户灌输楼盘的价值点,跟他们从规划到未来,讲解楼盘的居住前景和升值空间。现在客户不重视,销售也懒得说。”合纵联行董事总经理彭斌说。

    “价格至上,成交为王”,面对房产电商之下,二三级联动对市场的捆绑,让一名具有十多年操盘经验的职业经理人很无奈,第一次有了“无能为力”的感觉。



    通过电商买房,也要货比三家

    虽然按照目前电商平台公司的规定,购房者在购买了优惠券后,如果后悔,电商费用可以在15天内退回。但无论是对购房者还是对开发商,都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交了电商费,购买了优惠,到了节点,却买不了房。”曾参与过某楼盘电商活动的市民叶先生说,“后来听说那个楼盘没拿到预售证,到了开盘的时间,却被告知不能买房。前后耽误了我一个月的时间,再回头看其他的楼盘,发现都有了小幅的涨价。”

    “电商合作中,中介人员对楼盘的情况几乎是一无所知,为了推动成交,无论是描述楼盘信息,还是对产品情况都不会太了解。购房者如果是听了中介经纪人的话来买房,会出现很大的偏差。”某广告活动公司负责人黄先生介绍,“因此建议购房者,即便是通过电商买房,也要货比三家,认真了解楼盘情况。不要因为价格便宜,盲目买房。”

    前不久,水口项目大新城,因电商合作发生了客户抢房的情况,据黄先生介绍,这样的情况在电商合作中并不出奇。“因为合作的中介公司多,彼此信息不透明,一旦案场销售人员没有统计到位,就很容易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电商平台虽然在开发商的让利促销下,可以为购房者提供一定的购房优惠,但由于到目前为止,尚未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约束电商的市场行为,因此购房者参加电商买房时应该更加谨慎。“比如交了团购费万一不想买房了,能不能退?万一哪家电商公司卷款走了,购房者该去找谁?这些问题都需要认真考虑。”本报记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 平台公约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12-24 21:58 , Processed in 0.198411 second(s), 11 queries , MemCache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