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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网络批评声音到底有多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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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6-7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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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8-12-24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摘自http://www,cпbxw,Νeт/html/news/2008/JDWT/5-2008120510481731-1068--1.html
           11月28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市泉山区原区委书记董锋及情妇受贿案,举报人王培荣和中国青年报记者均未获准旁听。27日晚间,法院召开了“小范围”的临时会议,提出加强保卫工作,不对普通市民发放旁听证。“特殊案件特殊对待”,“网上炒得太厉害了”。原泉山区原区委书记董锋因为道德败坏被中国矿业大学王培荣举报,并通过网络公之于众,终于站到了他该站的地方。
      今日,搅热网络的消息“郴州年薪50万招聘市政府副秘书长”被郴州市政府否认———“人事局发布公告失误”。郴州市政府秘书长称,只是招聘政府高级雇员,不进入公务员编制。
      年初,“妨碍”县长办公的校长被拘后,《南方人物周刊》回访,采访被推三阻四。当地接待记者的宣传部长说:“记者不报道大好形势光添乱”,“以前没有网络的时候多好啊,想让他们怎么说就怎么说”。
      辽宁西丰原县委书记张志国年初指派警方进京抓记者受到网民炮轰;复出,在网民的质疑声中泡汤,更让大跌眼镜的是,竟然有多事的网民发现了辽宁铁岭副官太多,引发了社会大讨论,殃及到河南并有蔓延全国的趋势。
      今年,网络演绎着一波又一波让老百姓开心、满意的不平凡的故事。一起又一起地方错误行政、错误执法事件通过网络引发媒体关注最终向社会放大,引起有关部门、有关领导的重视,从而得以纠正。
      其实,网络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一些地方、个别官员“法制观念淡薄”、“权力至上”,在一片吹捧声中借助取得的一些成绩昏昏然、飘飘然不知所以然,昏招迭出,却又容不得批评声音,对于老百姓的哭求更是麻木,对于温家宝总理强调的各级政府要重视来自互联网的批评声音当作耳旁风,如此,这些官员不当“张志国”第二都很难。
      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引发的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通过某种方式公之于众让老百姓知道并不是坏事,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强调要“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平民百姓参政、议政得到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肯定、鼓励和支持,从而让平民百姓监督各级党委、政府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让“权为民所用 情为民所系 利为民所谋”落到实处,从而让我们党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得到正确体现。
      今年一系列引发网民热议的事情,让我们真切体会到了我们国家民主化建设进程往前迈了一大步,但是,也不能不遗憾地看到个别地方仍然在演绎着“你敢说我,我就抓你”之类不可思议的因言获罪故事。
      自重庆“彭水诗案”以来,山西“稷山文案”、河南“孟州书案”、海南“儋州歌案”、山东“高唐网案”陆续上演,当事人都因为批评地方父母官被铁腕“专政”,被称为2007年度五大现代版“因言获罪”事件。
      2008年11月6日中青报、华西都市报报道,首钢技校周春荣老师因用别人的网号转发了一首批评该校作为财政供应事业单位,校领导却实行企业年薪制大饱私囊的《三笑三哭》打油诗,除行政记过外,并被学校扣发工资1.4万多元。四川省通江县乡干部吴正春则因发侮辱县领导短信,10月24日被县纪委“留党查看两年”,建议依法罢免其人大代表资格,还被拘留5天。
      既然有法制观念差的官员,就会有法制观念强的百姓。相信随着民主化建设的推进,平民百姓的话语环境还会得到更好的改善,在民主监督之下,法制观念淡薄的官员会越来越少,如此,党之幸,民之幸!(中国百姓喉舌网http://www,cпbxw,Νeт/  鲁宁平 2008-12-5)南通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2-25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正义的批评,带有公众利益的声音应该发出,但是非理性的谩骂不属于此类,侮辱性的言语是可怕的,特别是对别人的无辜攻击!!!网络是放大器,合理放大是鼓励的,恶意炒作必将被人唾弃。不能借助正义的名义,进行非正义的行径!!!!!!!网络除了放大器外,还需要过滤器、减压阀,否则这种放大器在伤害别人的同时,注定也会将大家一起带入!阅读需要时间成本,浪费别人的时间是对别人的时间是一种伤害,鼓励有正义感的批评,真正体现民主的帖子,不是为了狭隘的“小我”而批评,而是两者很好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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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2-25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首先是“小我”!而且从“小我”为出发点的立场最为真实!
    我不信那种大公无私之人能够完全放弃“小我”,如果真有这种人,那也是处心积虑,大奸之人,所图者更大而已。
    以“小我”为出发点,至少符合了真实的人类本性,而不是怕被扣上个“小我”的帽子而动辄遇事强忍之!
    以小我为出发点是完全正确的,所虑者,无非是对于进行人身攻击的行为能否做出限制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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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08-12-26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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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4-6-7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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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8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害怕的只能是贪官污吏、奸商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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