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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犯罪和逼人犯罪都永远不能被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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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3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犯罪和逼人犯罪都永远不能被原谅
     
      在以犯罪换取入狱免费治病的穷人的卑劣伎俩实施并得逞以后,那些生活无着,体老力衰的渣滓们,顿时看到了黎明的曙光,无不蠢蠢欲动,身体力行了,于是,又一个以抢劫换取入狱养老的阴谋,也跟着成功了。而且,面对庄严的法庭,他们竟大言不惭地要求判得重些,让幸福享受得久远些。
      从入狱免费治病,到入狱免费养老,我们的法律处处给这些穷极无聊的家伙们留下空隙,致使他们利用我们太多的人性化,也不知羞耻地学起了富人,开始讲究起老有所养,病有所治了。如果我们不赶快堵住漏洞,打消穷人这一个又一个的奢侈希望,很难保证不会接着出现,农民入狱要田种,工人入狱要岗位,大学生入狱要就业的。长此以往,是国乎,还是监狱乎?
      无怪乎不太著名的“著名”律师周金虎义愤填膺了:“在法治国家,无论主观动机如何,犯罪者应得到惩治,抢劫为了反映问题、养老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也是永远不能被原谅的。”在这一点上,律师永远比不上法官,因为法官讲法治,也讲政治,而律师只讲法治,不讲政治,而不讲政治的后果,却让人治的西方国家钻了法治中国的空子。
      因为人治的西方国家总会不无针对性的说:虽然我们是人治国家,但是,抢劫为了反映问题、养老的做法是永远不可能出现的,如果有可能出现的话,首先不能被原谅的,就是逼人走上这条路的社会,社会应该受到惩处,并向这些人鞠躬致歉。一个是出现了要惩治,一个是不可能出现,或者即使出现了也要惩治根源,两相比较孰优孰劣,只要不是昧良心,绝对不会打着哑语故作不知的。
      诚然,监狱本是惩治犯罪的埸所,但是,如果通过它可以得到免费治病,免费养老,而这正是社会上所得不到的,不这样做就意料着在死亡,他们又何惜乎以身试法!有些人的生存环境不如监狱,难道是有些人的错?如果改变了有些人的生存环境,使其好于监狱,他们还会通过犯罪的手段,去追求入狱的效果吗?因此,我们更该关注的是,犯罪者和逼人犯罪者谁更永远不该被原谅。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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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3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讽刺!

对生活小康,精神和谐的当今社会最大的讽刺!

抽了谁一耳光,他知道疼么?知道羞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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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3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他能知道屁的疼?
拉动内需,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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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12-23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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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12-23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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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2-23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现在是一个没有痛感只有快感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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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12-23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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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12-23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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