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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家猫抓6岁娃 引发两家"混战"致1死3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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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30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6岁的儿子被隔壁开理发店的李志(化名)所养猫抓伤,得知消息的王豪(化名)护子心切,带着家人及朋友一行六人跑到李志理发店对其儿子实施殴打,同样护子心切的李志拿起店里的理发用的剪刀与对方从店里打到店外,在不到十分钟的混乱打斗时间里,被猫抓伤的孩子的叔叔当场被刺死亡;孩子的父亲、舅舅、外婆不同程度受伤。面对这起由“小事”而引发的悲剧,29日上午,淮安市淮阴区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该案时,李志与王豪在法庭上都称他们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
案起
猫挠了一爪子引发一死三伤悲剧
“如果不是他家的猫把我6岁儿子抓伤,我也不会到他店里去”,在当天的庭审中,虽然事隔已差不多十个月,但面对坐在被告席上的李志,失去亲人的王豪显得很激动,尽管他是受害方,但公诉机关在法庭上指出,发生这起悲剧,王豪也有过错,对此王豪称他是为了保护儿子。
原来,开理发店的李志与开婚纱摄影店的王豪是邻居,去年4月9日下午,李志将其所养的小猫放在王豪6岁儿子的肩膀上,小猫将6岁娃的脖子上抓了两道伤痕。听说儿子被李志养的猫抓伤,护子心切的王豪赶到理发店,与李志的儿子(成年人)发生口角并厮打,好在被人拉开。
原本以为事情也就算了,谁料当晚7时许,王豪带着孩子的叔叔、舅舅等一行六人再次来到李志理发店对李志的儿子动手。见自己儿子被打,同样护子心切的李志拿起理发用的剪刀与儿子同王豪等人对打,一直从理发店内打到店外,在此过程中,王豪儿子的叔叔被李志用理发剪刀当场刺死,王豪本人以及其小舅子、岳母均不同程度受伤。
质变
正当防卫变成了故意伤害
“建议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李志处以13—15年有期徒刑。”记者注意到,当公诉人对李志以故意伤害这一罪名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标准时,旁听席上死者的家人情绪激动,喊道:“我们要一命抵一命。”
“其实这起悲剧起因很简单,就是猫将孩子抓伤,但双方均没有理智地去解决问题。”在29日上午的庭审中,公诉人指出,犯罪嫌疑人李志从开始的正当防卫演变为故意伤害,而且这起悲剧中,王豪也有过错。
公诉人员表示,案发当天下午,王豪第一次进入李志理发店与李志的儿子发生厮打被人拉开,离开理发店时,王豪丢了一句话:“今天要废掉你儿子。”当晚7时许,王豪带着亲朋好友进入理发店内对李志的儿子实施殴打,引发双方对打,在此过程中,护子心切的李志与其儿子属于正当防卫,但处于下风的王豪等人跑出理发店后,李志父子追出理发店继续与对方对打,并导致一死三伤的悲剧,此时李志的行为就属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庭审
<p>双方当事人亲属法庭上又起火药味
在29日上午的庭审中,记者注意到,为了防止双方亲属发生冲突,法院将双方分开坐,同时增加了法警人数,即便如此,双方亲属在法庭内仍火药味十足。
“我们要求一命抵一命”,当死者亲属向法庭提出此请求时,李志的儿子则当场回了一句“我等你”,好在多次火药味十足的言语冲突均被法警及时制止,法官差点让部分旁听亲属离开法庭,在两个小时的庭审结束后,为防止发生意外,法警让参与旁听的双方亲属在不同时间离开法庭,法庭也没有对该案进行当庭宣判。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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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1-30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肯定平时积怨已久,猫抓人只是点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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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6-1-30 17:5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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