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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梳理起来真是不容易

昨天晚上,《城市日历》报道了,从江西来的17岁未婚妈妈小郑,把刚满月的儿子送给朋友小杨,现在又反悔,却要不回孩子。今天事情有了新进展。
今天上午,在文峰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小郑和小杨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坐下来协商。小杨解释,她并非诱骗小郑来南通,而是小郑主动向她求助。
据小杨所述,小郑老公有小三,不让其去上海,小郑就想来她这里住几天。 而小郑的老公小张称,所谓小三是前女友,前女朋友想和好,自己和小郑结婚一年就生孩子了,没有结婚证。
小郑和男友小张在上海打工认识,认识没多久便未婚生子。因为家庭矛盾,10月30号,小郑抱着儿子瞒着婆家人,在母亲的陪同下来到南通,在小杨的帮助下租房子住了下来,母亲于第二天返回四川老家。
小杨称,小郑一开始想联系她的同事送孩子,同事在徐州,小郑觉得人家条件差,央求自己。 随后,小郑的母亲和小杨的母亲通电话多次,约定将孩子送给小杨的小姨,微信中称双方是“如愿以偿”。
小郑的妈妈周女士也表示,女儿夫妻关系不好,自己是同意他们把小孩子送人的。 小杨的小姨叶女士结婚多年未能生育,一直渴望抱养一个孩子,在带孩子的15个日日夜夜,和孩子建立起了深厚感情,听闻孩子又要被要回,非常难过。 《收养法》规定,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但必须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是查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或是亲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送养子女需所有的监护人同意,并且要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
经私下调解,小杨一家愿意把孩子还给小郑,但是叶女士照顾孩子十五天,花费不少心力,也投入很多情感,要求对方能给一定补偿。 小郑今年才17周岁,自己还是个孩子,跟男友认识一年就生了孩子,是个未婚妈妈。两人感情不合,让她缺乏安全感,对未来充满迷茫,一时糊涂送走了孩子。这个时候,她更需要男友和家人的支持。提醒广大家长,给在恋爱或刚结婚的年轻人更多关注和更好的教育。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