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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这个我们经常听说的神秘部门,他们身上带着一种“绝对正确”的光环,凡是出自此部门的文书,必定是给予当事人已司法维护。 然而需要得到这份维护,其中的取证环节必应是严谨公正的。曾经看到过公证处开具的“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清单”,应有尽有,清楚明白(此处应当为其贴心服务点赞,作风改进的表现)。 然而问题来了,这里竟然有着好多类似证明你妈是你妈的乌龙段子,关键还是重复证明。所以,作风转变之路还是漫漫其久远兮。公证之路,目前看来,仍然是跑断腿的苦闷之旅。 清单的“几近完善”,除了公证部门需要反思作风改进之处,我们也应当反思,是怎样的原因促使着“公证”需要提供如此之多的材料: 一方面是公证的性质,是法律上的认定,决定着公证的绝对严谨。 另一方面是也是公证人员寻求自我保护的需要。公证说到底还是人在做着这份应当保持绝对的工作,但是人无完人,事无完美,万一哪里出了纰漏,公证就变成了欺骗。 而这里如果进一步分析,就是当下我们对“诚信”安全感的不确定。当一个社会对诚信失去了确定性,各种我们认为的“理所应当”都会被看成是需要被多次确认的东西,而这种确认次数多了,就会成为“社会强迫症”。因此社会诚信的建构不仅仅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重要课题,更是我们社会公众亟需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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