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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民声] 南通汽运集团:我们就不能好好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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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4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我是原南通永兴车站的房屋租赁经营户,用于经营宾馆,由于原永兴车站于2014年1月8日整体搬迁至南通东站,原永兴车站与我的租赁合同于2014年5月初到期,原永兴车站在搬迁时口头告知:永兴车站面临拆迁,不再续签租赁合同,也不再收取至拆迁结束时的房屋使用费用,(因此我的费用交到2014年1月15日),本着谁拆迁谁负责补偿的原则进行补偿。永兴车站在合同未到期间对我经营的宾馆采取断水断电的措施,因为等拆迁补偿的缘故,宾馆也未办理停业手续,但宾馆属于特种行业,每半月要进行治安、消防检查,经过与车站沟通,车站也按时给宾馆通水电以应付检查,此间产生的水电我也未欠费。 此后车站及拆迁方也于2014年的3-4月委托专业评估公司对车站及所有经营户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评估,至此到2014年的12月原永兴车站未再与我就拆迁或搬迁及腾空房屋事宜进行沟通。(一条着实可笑的理由是找不到我)直到2015年一月,3家经营户(我是其中一家)收到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的传票,我才被明确告知原永兴车站改变用途,不再拆迁,交由永兴车站的上级单位南通汽运集团作办公用房,所有经营户(共9家)必须立即腾空房屋,支付房屋占用费。双方矛盾由此产生。   (其中让人费解的是其他经营户也没有交房,也未被起诉,个中原由只能猜测)
我认为:汽运集团作为永兴车站的上级主管单位,在永兴车站改变房屋用途明确后,理应积极主动及时地与所有经营户沟通、协商、并达成共识,而不是一纸诉状递至法院,无形中再增加经营户的负担,进而激化矛盾。更让所有经营户不解的是人民法院启动法律程序进行调解时原告方竟然无一人到庭(包括代理律师)。直至法院二次庭审后原告方也未组织经营户集体坐下来听意见、谈分歧,而是对几家经营户进行针对性的谈话、财产破坏、言语恐吓,丝毫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个别领导甚至说出我们是国企,不信搞不过你们这样的言论。(证据已保存)
2015年3-4月经营户数次去狼山汽运集团总公司驻地沟通,但对方以开会讨论后给答复搪塞,至今没有明确方案,随后经营户又分别去市信访局、交通局上访,企盼政府、职能部门能协调解决,但都体会到政府、职能部门的高超球艺。
我们经营户都与永兴车站合作多年,其中不乏石材厂、家具公司、宾馆、饭店、药店、水果店等,各家投资数目不菲,但至今没有一家对汽运集团改变房屋用途有异议,提过拆迁补偿要求,只是因为永兴车站先前告知经营户车站拆迁,原则上造成了经营户甩卖商品、亏本经营、缴纳年度各项规费、未能及时辞退雇工等实际损失,而汽运集团不考虑经营户的损失、感受,不对经营户进行说明、补偿,而是在近一年后以合同到期为由,要求腾空房屋、支付房屋占用费,我们全体经营户实在难以理解近一年的时间内汽运集团做出的搬迁、拆迁、收回的三部曲,难以接受如此苛刻的条件,被愚弄的感觉不断的升华。本着淡化矛盾、共建和谐社会的信念,难道汽运集团就不能和经营户坐下来好好谈谈?就只有走法律途径这一条起诉、判决、上诉、判决----的漫漫长路?退一万步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永兴车站或汽运集团在这个问题上难道没有过错?就不该补偿点搬迁费用?还是哪家经营户漫天要价了?抑或是出于汽运集团某种目的?着实不可思议------唉,静待法院判决,慢慢轮回吧。。。。。。
南通0

点评

理解楼主心情,但合同已经过期,官司确实很难打赢,民不跟官斗啊!  发表于 2015-5-5 05:08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0-18 06:04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5-5-5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你不是合同期到了吗???后面的没续签,没交费,人家直接收回这个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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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3-14 18:22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5-5-5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电信/电信无线宽带(全省共用)
    仍然依旧涛声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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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5 10:2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ntjc 发表于 2015-5-5 09:23
    你不是合同期到了吗???后面的没续签,没交费,人家直接收回这个很正常!!!

    到期收回无可厚非,但不是一年后,况且没搬是经过车站默许的,可以理解为增加拆迁谈判的法码吧!也算支持车站工作吧|再说我也无法经营,何来费用?期间损失怎可不考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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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5-5-5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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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5-5-5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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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0-18 06:04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5-5-5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我租的房子都是提前一个月给下一年度租金啊,否则当然视同你不续租啊。就算卷铺盖上大街也是你自找的,否则你之前干嘛去了???你的意思我现在租房子,无论是住还是做生意,我就可以不付后续房租,你得给我解决好我的后续问题??既然是开店的,那你干嘛不多签订几年合同??多支付几年的房租??难道因为你租了一年然后装修花费了,我后续就必须让你继续使用??哪怕你不给房租??我就一定要保证你收回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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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5-5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按合同办   非要耍无赖搞点钱的话 就不要搞得很有道理的样子  这样的发帖起反作用      你要声泪俱下的倾诉生意的不易 生活的艰辛  博得大家的同情 有人同情了 就会忽视讲理不讲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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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5 13:4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ntjc 发表于 2015-5-5 13:16
    我租的房子都是提前一个月给下一年度租金啊,否则当然视同你不续租啊。就算卷铺盖上大街也是你自找的,否 ...

    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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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6-3-20 11:5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5-5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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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5 13:5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如来则来 发表于 2015-5-5 13:28
    按合同办   非要耍无赖搞点钱的话 就不要搞得很有道理的样子  这样的发帖起反作用      你要声泪俱下的倾诉 ...

    耍赖?搞钱?我觉得搞笑,拜托好好看看贴子内容吧,我已讲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只想找回一个公道,只是感觉房东的处理方式欠妥罢了,既然已走法律程序,自然会有个心服口服的结果才会完事的,再说有些判决也不是一审二审就能了结的,静待轮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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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5-5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依旧涛声依旧 发表于 2015-5-5 13:53
    耍赖?搞钱?我觉得搞笑,拜托好好看看贴子内容吧,我已讲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只想找回一个公道,只是 ...

    你为了讨回一个公道 那我向你道歉 我错了 我以为你是为了多搞点钱的 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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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5-5-5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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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5 14:5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如来则来 发表于 2015-5-5 13:59
    你为了讨回一个公道 那我向你道歉 我错了 我以为你是为了多搞点钱的 对不起

    您客气了,论坛本就是大家畅言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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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5 14:5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zfjl 发表于 2015-5-5 14:17
    你们就是拖嘛

    拖???你委实滑稽得可爱,我靠店吃饭,拖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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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5 15:1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ntjc 发表于 2015-5-5 13:16
    我租的房子都是提前一个月给下一年度租金啊,否则当然视同你不续租啊。就算卷铺盖上大街也是你自找的,否 ...

    拜托好好看看贴子,是否与你描述的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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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5-5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国企就是唐僧肉,都想吃,为汽运集团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喝彩!终于硬气了,希望这种正能量能够在集团扩散开来,敢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为集团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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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5 15:2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火日立日成 发表于 2015-5-5 15:18
    国企就是唐僧肉,都想吃,为汽运集团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喝彩!终于硬气了,希望这种正能量能够 ...

    法律是大家的武器,不是国企的,再说国企吃的唐僧肉还少吗?吃国企的唐僧肉还不是国企的人在吃!平民百姓不被吃就只有替法律多念阿弥陀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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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5-5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依旧涛声依旧 发表于 2015-5-5 15:24
    法律是大家的武器,不是国企的,再说国企吃的唐僧肉还少吗?吃国企的唐僧肉还不是国企的人在吃!平民百姓 ...

    有的事情可能合情合理,但是不一定合法,现在的社会是法制社会,如果一味的扛着和谐的大旗,避而不谈自己的不法行径,那这社会企不是不需要法律来规范公民(单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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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5 15:4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火日立日成 发表于 2015-5-5 15:36
    有的事情可能合情合理,但是不一定合法,现在的社会是法制社会,如果一味的扛着和谐的大旗,避而不谈自己 ...

    法制在进步,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吃唐僧肉的吐出来了!!!相信合情合理也会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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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5-5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依旧涛声依旧 发表于 2015-5-5 15:45
    法制在进步,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吃唐僧肉的吐出来了!!!相信合情合理也会合法的!

    就以此事例来说,还是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是否合情合理就只能作为闲谈,茶余饭后聊聊了。不管是汽运集团还是租赁户,法律面前对大家都是平等的,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法院最终会有公正的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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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5 16:4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火日立日成 发表于 2015-5-5 16:00
    就以此事例来说,还是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是否合情合理就只能作为闲谈,茶余饭后聊聊了。不管是 ...

    论坛本就是闲谈的地方,发贴本就是想多听各家言论的,再说国企会理会我等草民早就沟通了!咱不吐不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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