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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游协会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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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广大旅游从业者、旅游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朋友们: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外出旅游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休闲方式。出门在外,我们的一言一行不仅体现了个人的文明水平,更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主要体现和重要标志。创建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展示美好南通的旅游形象,是全市广大旅游从业者、旅游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在《旅游法》颁布实施之际,南通市旅游协会特发出如下倡议:
    1.旅游企业要认真贯彻遵守《旅游法》,坚持依法诚信经营,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勇于担当社会责任努力提供优质服务;
    2.旅游从业者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遵循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尊重消费者权利;要加强行业自律,推广文明礼仪知识;
    3.坚决杜绝虚假宣传,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切实保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
    4.努力提高自身文明素质,做文明旅游的实践者、传播者;
    5.从事出境旅游的旅行社和所有领队、导游,要率先践行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颁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为指南》,以自身文明言行示范带动游客。切实履行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的职责,及时劝阻游客不文明行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争做“最美”领队、“最美”导游、“最美”旅游形象大使。
    同时,我们也提请广大旅游消费者、社会各界朋友要共同努力,共树新风。遵守法规,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游览。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以文明的言行举止展示自身良好的文明素养。  
    广大旅游从业者、旅游消费者及社会各界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努力塑造讲文明、重礼仪,铸诚信的旅游新形象,以文明言行举止为自己加分,为中国添彩!
    2013年10月14日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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