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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犯潜逃15年成富豪 遭同伙勒索身份败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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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7-30 21:04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10-24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15年前,余天山刚满21周岁,在一次抢劫中侥幸逃脱了法律的制裁;15年后,经过身份“漂白”, 36岁的余天山成为泰州当地的一个企业家,身家过亿。虽然家庭和美、事业有成,然而一个阴霾始终伴随着他。

    同案犯,也是从小长大的小伙伴王小飞刑满释放后找到余天山频频敲诈,余天山终于不堪其扰不再付钱,王小飞一怒之下向扬州宝应警方举报了余天山当年曾参与抢劫。

    今年5月,宝应法院以抢劫罪,判处余天山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7月15日,泰州市姜堰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王小飞有期徒刑两年9个月。王小飞不服提出上诉,10月22日,泰州市中级法院维持了原判。

    跑慢一步跳河“脱身”

    1997年6月6日晚,宝应县扬清公路44K-100M路段附近,一辆货车出了故障停在路边,车上3人准备等天亮后找人维修。

    7日凌晨1点多,一辆桑塔纳轿车开了过来,停在距离货车200多米的地方。车上一共5个人,下来4个年轻人,手上拿着菜刀、铁棒、匕首等工具,洗劫了货车。4个人中两个人是余天山和王小飞。几个人共抢走现金650元、香烟4条,得手后逃跑时,余天山因为反应慢没能上得了车。丢下刚刚抢的钱物,余天山跳河才得以脱身。

    警方仅用两天,陆续将其余4人抓获归案,余天山成了漏网之鱼。

    15年打拼成亿万富豪

    得知4名同案犯落网后,余天山一直惴惴不安,潜逃在外不敢回家。他先是逃到新疆,在当地一家店铺做搬运工,因受不了同行欺负和打骂,余天山最终又潜回了泰州老家。

    为漂白自己的逃犯身份,余天山借用弟弟余天海的身份证置办了一辆人力三轮车,在泰州城区拉客。两年时间里,余天山有了一定积蓄。2000年年初,余天山看好塔吊销售生意,他投入全部积蓄还借了不少外债,生意越做越大,最后在泰州成立了一家大型生产安装公司。

    据了解,余天山成立的公司实际注册资本5000余万元,企业年产值5亿元以上。

    同案犯出狱频频索财

    2009年的一天,余天山接到王小飞的电话,称自己混得不行,要跟着他混。但随后1年多,王小飞一直没跟他联系。

    2011年7月,余天山再次接到王小飞的电话,两人约好在一家咖啡店见面。一见面,王小飞就撂下狠话,“你不养我的话别怪我不客气,否则我让你身败名裂,反正我不在乎!”

    为了让王小飞保密,余天山让王小飞到自己厂里上班,每个月发3000元。实际上,王小飞并不去厂里,只要打电话或者发短信,余天山就给他打钱。2011年8月至2012年7月,余天山先后给王小飞汇款12次,合计人民币2万多元。

    一怒之下向警方举报

    去年夏天,王小飞听说余天山要移民加拿大了,打算一次性了结。王小飞提出一次性要6万元买个出租车,不然就向公安机关举报。

    余天山打听得知王小飞吸毒,感觉这是个无底洞,就拒绝了王小飞的要求。2012年8月7日,王小飞拨通了宝应警方举报电话。

    经过身份核实,警方发现余天山利用弟弟的身份证结婚生子并办企业,还通过更名为“王荣武”,“漂白”身份办了二代身份证。随后,警方以涉嫌抢劫罪,依法刑事拘留了余天山。

    慈善“赎罪”

    亿万富豪获轻刑

    余天山坦言,逃亡的15年期间,他创办了两家企业,钱越赚越多,但内心的负罪感却如影随形,抢劫的往事不敢告诉任何人。

    2005年起,余天山先后走上了研发专利产品、慈善“赎罪”的道路。近几年来,余天山陆续资助了数名品学兼优的贫寒学子完成了学业。余天山所在的村委会,也向公安部门出具他捐资修路的证明。

    今年1月,宝应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余天山涉嫌抢劫一案,余天山的代理律师为其求情轻判,同时陈述了余天山慈善“赎罪”的善举。

    今年5月,宝应县人民法院最终以抢劫罪,判处余天山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敲诈获刑

    上诉后维持原判

    今年7月15日,姜堰区法院以王小飞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500元,同时追缴未退赃款人民币34000元。

    王小飞不服判决提出上诉,10月22日,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并当庭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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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4-5 16:55
  • 签到天数: 21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10-24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法网恢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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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11-26 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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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10-24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天津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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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25-12-23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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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10-24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这就叫不是不报,时间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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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5-4-3 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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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10-25 06:4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十五年就成了富豪,是个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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