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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残疾车——害、害、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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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0-19 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个人认为残疾人不适合做这种有可能带来公共安全的工作

尽管我们应该为他们创造更多的条件

因为要达到同样的目的他们付出的比我们正常人更艰辛

但是这不等于没有原则和底线

比如不得违反道德,不得违反法律

同时也不能违反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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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10-19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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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10-20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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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10-20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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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10-20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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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0-20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但是残疾人在营运的同时也要注意,不要在大街小巷无所顾忌地横冲直撞,影响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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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10-23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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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10-24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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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4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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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1-30 11:58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08-10-24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顶楼主!

    我在小石桥看到残疾三轮车撞倒电瓶车掉头叫跑,骑电瓶车的女上坐在地上哭,开三轮车的男的还骂人家,然后很嚣张的走了,那幅模样特别欠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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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08-10-24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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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1-3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取缔——利大于弊

    不能让残疾人再制造“残疾人啦”。残疾车在市内横冲直撞,经常违反交通法规,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害人又害己。坚决不乘坐残疾车,强烈支持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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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1-3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大家都来关心残疾车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虽然残疾人从事残疾车营运赚取了生活费用,但这些毕竟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自己、对他人、对交通安全极不负责,应当取缔。让政府的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等来统一安排残疾人的工作和生活,对推进南通城市的发展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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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1-3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取缔营运残疾车——利大于弊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取消营运残疾车,保留不能载人的残疾车作为残疾人的代步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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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08-11-3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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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3-26 08: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8-11-3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和谐社会,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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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1-3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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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运残疾车,要是有什么危害的话,没有楼住观念的危害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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