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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百年古典

[转帖]学生要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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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10-6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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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10-6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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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6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转一则天涯上的意见

关天茶舍』由强制学生长跑看权力的“强迫症”


[求职应聘·投简历]

作者:冷锋1976 提交日期:2008-10-6 14:41:00
??据称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联合开展的“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将于10月26日正式启动。在10月26日至明年4月30日的半年时间里,全国学生将坚持每天长跑。每天长跑距离(参考)基数为:小学生1000米,初中生1500米,高中生、高校学生2000米。并且要求在寒假和各假期之间要坚持,并做好记录。此外文件还将长跑赋予了一定的政治意义,即最少长跑60公里,为新中国60周年献礼。
  一般说来,锻炼身体是件好事,相信教育部、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也是好意,也即出发点是好的。可一旦强制,就显出一种荒诞的意味。单从三个部门联合发文,隆重和煞有介事的样子已经足够荒诞,更何况还预设了很多细节。这种荒诞文件的出台,预示的是是权力对个人自由的压制,是一种习惯化了的权力蛮横,属于官员常发的权力“强迫症”。
  现代社会,在公权力与个人自由之间约定俗成了一条界限,尽管没有明文划定,但总体的原则是一致的,即应该谨慎行使权力。这既是宪政的要义所在,也是政府的最大利益,惟其如此,才可以集中有限精力为公共事业服务,同时获得一种超然于具体事务的公信力。19世纪美国著名作家梭罗说得则更为直接:“最少管事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
  以赛亚.柏林将个人自由区分为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消极自由是一种纯个体的行为,而积极自由则含有公共的意义,比如选举和被选举的自由。公权力对消极自由必须无条件的予以尊重。按照这种区分,孩子是否想长跑无疑属于消极自由的范畴,公权力根本不应介入,一个人是否锻炼身体,以何种方式锻炼身体,是纯个人的事情,只要没有伤害他人,任何组织和机构无权置喙。当然学校作为一个教书育人的地方,自有其课程设置的自由,为孩子健康计设置体育课无可厚非,但应该合理。
  然而这种长跑的要求不在此列,首先他没有考虑每个学校、每个学生的具体情况,有些学校周边拥挤狭窄,空气污浊,事故多发,根本不具有长跑条件,如果全部集中在狭小的校园之内,很少有小学拥有这样得天独厚的条件,如果各个班错开长跑,是否会和体育课冲突?是否考虑过孩子在某些时段不适于长跑?而一旦具体到个人,每个学生的体质都有差异,有的可能不适于这种长跑,但评价标准却是刚性的,每天还需要记录,并且节假日期间也要坚持。那么避开老师的眼睛,节假日里谁来监督?荒谬政策执行的结果,最终将无可逃遁的出现说谎和造假现象,孩子则成了造假的见证者和说谎的践行者。而在我看来,这些说谎的孩子是无辜的,在道德上也不应受到谴责,这不过是一种权衡利弊后的紧急避险罢了。面对不合理的政策、法规,公民有不服从的权利。
  时下中国,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形,一方面政策出台没有经过论证,是领导脑袋发热的产物,另一方面,违反了这种不合理的政策,还要付出代价。而公力救济的成本和司法腐败又让人望而却步,大部分人选择默默忍受,从而这种不合理的政策沿着惯性前行,时间长了,慢慢培养出相关的利益群体,再改正就更难了。好的政策难以坚持,坏的政策难以纠正,已经成了当前体制的痼疾。
  我们的某些官员,还不具有基本的现代政治理念,人权意识非常淡薄,沿袭的威权思维在公民意识逐渐成长的今天,显得格格不入,他们习惯于将自己的想法凌驾于别人的自由之上,并且常常以目的和想法是好的为自己辩解----哪怕执行的过程充满了造假与谎言。教育部这几年一直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诸多无脑政策相继出台,先推出了劳民伤财的高校评估,接着就是要求京剧进小学课堂,连带这次要求学生每天长跑,荒诞意味十足。
  每次推出这些明显越位的政策之前,打着的旗号无一例外是“国家”、“民族”、“未来”、“长远利益”等大词,尽管暗度陈仓的实际是利益。这些隶属于集体主义的大词,在官员和一般百姓眼里具有压倒一切的价值,时至现在,“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仍然是人们面对媒体惯用的豪言壮语,即便更多时候仅仅是一个口号,一次心照不宣的表演,但隐藏于这背后的“集体主义不容置疑”的意识显而易见。
  尽管20世纪极权体制的惨痛经验早已事实上否定了这一原则,但时下的中国,公开批驳它仍然冒一定风险。但自由知识分子在这个事关原则的问题上必须坚持立场,不能在权力谄媚和心境自由之间首鼠两端,既想拥有自由,还想拥有权力的垂青。
  权力总有约束别人的冲动,这是权力的秉性,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关键是如何限制其冲动。 在民主宪政体制下,这不成其为问题,但在时下中国,公民个体权利的柔弱决定了更加依赖体制外媒体的声音,即有自由倾向的网络媒体。我们可以以网络为平台,以一种韧性的、理性的战斗姿态向规定的制定者施压,迫使他们取消这种荒诞的规定。切勿轻看这种规定顺利实施的恶劣影响,权力的蛮横是有传染的,也容易养成习惯,我们诸多的自由就是在看似微不足道的事情上逐渐丧失的。
  因此为了孩子,也为自己,要守护好自由的领地。
   200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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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10-6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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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0-6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锻炼是应该的,支持!时间从哪挤出来呢?中午不休息?晚上拖后放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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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7 0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安大略省

锻炼是应该的,锻炼可不只有长跑这一种方式。。。我跑步很烂,但是每个星期游泳3,4次,一样是锻炼。。。而且要是学生没有兴趣,过了今年冬天学生还会跑么?有多少人可能养成长跑的习惯?培养学生对运动的兴趣,在运动中知道尊重规则,尊重对手,公平竞争,能够正确的对待胜利与失败,比单纯的长跑更重要。。。

更进一步的说,这种政策的出台征询过中小学生的意见么?咨询过校方和家长么?制度政策的出台,本身程序就不正确,即便它的出发点再好,也是不正确的。。。

偷偷的想,为什么是长跑呢?大概因为长跑不用什么器械,随便哪里都能跑,成本比较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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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10-9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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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9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QUOTE:
以下是引用在雨中在2008-10-6 20:38:00的发言:

转一则天涯上的意见

作者:冷锋1976 提交日期:2008-10-6 14:41:00
??据称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联合开展的“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将于10月26日正式启动。在10月26日至明年4月30日的半年时间里,全国学生将坚持每天长跑。每天长跑距离(参考)基数为:小学生1000米,初中生1500米,高中生、高校学生2000米。并且要求在寒假和各假期之间要坚持,并做好记录。此外文件还将长跑赋予了一定的政治意义,即最少长跑60公里,为新中国60周年献礼。
  一般说来,锻炼身体是件好事,相信教育部、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也是好意,也即出发点是好的。可一旦强制,就显出一种荒诞的意味。单从三个部门联合发文,隆重和煞有介事的样子已经足够荒诞,更何况还预设了很多细节。这种荒诞文件的出台,预示的是是权力对个人自由的压制,是一种习惯化了的权力蛮横,属于官员常发的权力“强迫症”。
  现代社会,在公权力与个人自由之间约定俗成了一条界限,尽管没有明文划定,但总体的原则是一致的,即应该谨慎行使权力。这既是宪政的要义所在,也是政府的最大利益,惟其如此,才可以集中有限精力为公共事业服务,同时获得一种超然于具体事务的公信力。19世纪美国著名作家梭罗说得则更为直接:“最少管事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
  以赛亚.柏林将个人自由区分为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消极自由是一种纯个体的行为,而积极自由则含有公共的意义,比如选举和被选举的自由。公权力对消极自由必须无条件的予以尊重。按照这种区分,孩子是否想长跑无疑属于消极自由的范畴,公权力根本不应介入,一个人是否锻炼身体,以何种方式锻炼身体,是纯个人的事情,只要没有伤害他人,任何组织和机构无权置喙。当然学校作为一个教书育人的地方,自有其课程设置的自由,为孩子健康计设置体育课无可厚非,但应该合理。
  

红字标出的这段话,扯的远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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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9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QUOTE:
以下是引用一块红布在2008-10-9 16:31:00的发言:

红字标出的这段话,扯的远了点。

呵呵

这个只是别人的观点,不是我的意见

只是代表一种观点,并不一定对

但可以帮助我们从多角度考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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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10-9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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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10-9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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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10-9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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