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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生命之轻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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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10-13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生命之轻与重
  
  
   今天,有些无聊,随意地逛了好久不去的那家书店,竟然还有《读书》,七月份的还没看过,就拿出来翻翻。也许有人会笑我,看这样一本学术气很重的杂志。其实我不是什么学者,我只是对学者好奇,所以,看到这本杂志,就一直地买,以至家中的橱窗里放了一大堆。
  
   这期的《读书》,首先抓住我的是这篇关于中国自杀情况的研究文章,里边讲得很实在,最让我共鸣的是,大家对这种事的无从介入的无奈,以及由这种无奈造成的对这种事的诱因的讳莫如深或者说打包封存。
  
   看着看着,起自己的一个亲戚的故事。那是前年非典时期的事,当事者年过六旬,多病,痛苦难当。但我想这不会是走上这路的直接原因。因为与之接触,总觉得他是个理性的人,是个练达之人。他无亲生子女,年轻时两口子替妻妹扶养了两个儿子,均有出息,以父母称谓。两养子不谓不孝,生活无忧。其老伴善言,但嗜烟酒,大约颐指气使的时候不为太少,许多生活的细节无从考据。但就是这只言片语,大约能推测出一些端倪,然而,结论是万万不能说的,因为,斯人已逝,所有的结论,已经无法确证了。
  
   来看看生者,用民国的说法,就是未亡人吧。话说,生活在农村的她与丈夫,在年轻时期,为工作上的妹妹承担了照顾了孩子的事务(这个词用得不当,但用“义务”也不妥),在我的推测中,其原因一,自己无法生养,为妹妹孩子,有自己身上的遗传基因,出自本能会有一种爱;其二,当时姐妹已经约定,四个孩子,最大与最小,从姨父之姓,以后为他们养老善终,是一种有图报的事,何乐而不为?!
  
   在漫漫的文革时期,工作上的妹与妹夫有乐有难,一路坎坷地走下来,也许很大程度上,因为有姐与姐夫的照应,几个孩子长大成人,各有出息,尤以最大与最小为最。于是,在乡间村上,老两口的地位还是挺高的,因为在他们的口中,少不了说说自己在外很有出息的两个“儿子”。当然,这些年来,妹与妹夫带了众孩儿们也没少往乡下走动,许多年都在乡下过年,开销、补贴也没少花。很要面子的老妹子,带着一群从城(虽说是小城,但与百里开外的乡村反差还不小)里来的后生们,衣着光鲜地,大包小包地,开着车进来,无论是精神物质,都能让老姐夫妇心满意足。
  
   也许这是他们生活中最high的时光,但明眼人也许看出,这种精神上的愉悦,或者精神上的支撑,是同许多这辈子的人一样,建立在后代的表面文章上的。前面也已提到,他们的两个“儿子”绝对是有孝心的,儿媳们也算不错,没闲言碎语。只是,作为年轻一辈,他们能做到这样已经很到位了,他们考虑最多的,是且当是他们自己的事,自己的发展。所以,我们周围的老人们,很多有这样精神支撑的老人,也许终究还是心虚的,只是平时琐碎的杂事淹没这种内心深处的虚无。于是,大家不会没有这样的经验,老人们省吃俭用,而把自以为最好的东西(主要是吃的土特产),大兜大袋地捎给城里的儿孙们,岂料,许多时候,这些东西被儿孙们拿回后,或是转手送掉,或是随手往家里一扔。这一方面可以说是老人们对儿孙们的一种怜爱的心理,但另一方面,也体现了老人们无法在精神物质方面,无法在已经成年且诸事有成的儿辈面前,占据领先地位后的一种无可奈何的心态。
  
   情况的转折点,是出现在老妹患上恶疾以后。作为从子女生身母亲,她得到的照顾的规格显然是姨父所不能望其背的,辗转于南通、上海的一流医院,有子女的轮流照看,有护工的24小时护理,等等。这一切的不平,都是在老妹故世后,一次次老姐的酒后吐真言中得以彰显。
  
   然而,这仅仅是养育与生育之间的不平等,另外,也许老姐在其百病缠身的老夫面前,还保持着某种的优越感:能有出息的是我血缘上的人,他们的经济支持,其实也对我的潜在地位的支持。
  
   很有可能(注:以下仅为设想)在一次以很小很小,很琐碎的事情的争端中,这种优越感让已经因为病痛而厌世的老头,无端升起一股以生命为赌注来赢得自己一点点人格尊严的勇气,于是,拿起了手边的农药瓶,在双方为那种虚无的个人尊严而忽略了生命价值争端中,一下失去了理性,铸成了无法挽回的结果。
  
   一句老话,“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其不幸。”不过从现在的情形看来,可能反过来说更为恰当。自杀这一种行为,对许多实施者来说,肯定不是一种追求幸福的手段,充其量是一种摆脱不幸的下策。而在生与死( 大多实施者不一定能上升到to be or not to be 的哲学高度吧?)天平上,让人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导致了平衡致命的倾斜。在《读书》的文章里,这个锲而不舍的调查者从乡村向导的口中,挖掘到了这样一个被轻描淡写的故事:村里的那个傻子,一次做了一件肯定是很傻的事,给向导打了一个耳光,傻子气得要自杀,向导说,你要死就去死吧,于是傻子真的喝药死了。向导用无动于衷的口吻说着,好像是一件无关的故事。
南通0
匿名
发表于 2005-10-14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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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10-15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好长时间不来读书园地了,竟能读到这样好的原创文章,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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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我也喜欢<读书>,已经订了七八年了,如果你对吴飞的这篇文章感兴趣的话,可以去找一找八月份和九月份的<读书>,上面有他写的<理解自杀>札记二和札记三.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5-10-16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谢谢楼上二位细读我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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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与九月的读书还没翻过呢,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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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是上个月写的,在我的天涯博客上转来时漏了最后一段:

0 ^; b# c' \5 J6 f' H. W

亲戚的后事上,其同胞中有欲言想说的,但最终还是没能说出什么。事实上,这样的事情(事件?),在警察那里,在医院那里,也许仅仅记录着“死因:农药中毒”而已,前者因非刑事案件不会介入,他们的职责是让这个社会避免不安全,后者也只是做一下洗胃之类的例行公事,做着让人不痛苦的一点点努力。这个社会没有那个职能部门,来或能关心一个公民的对幸福或对独立人格的追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10-16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楼主对音乐蛮有感悟的,我也喜欢音乐呢.去年写过一些回忆小文,是关于八十年代流行音乐的,有兴趣的话,咱们交流交流.http://www.0513.org/blog/blog.asp?id=15&amp;user_lbid=26
匿名
发表于 2005-11-20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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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5-11-26 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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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6-3-25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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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6-4-9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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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6-5-12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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