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下午,位于 南通市啬园路的南通东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南通沃尔沃4S店),一辆车牌号为“苏FRD096”的红色“沃尔沃S40”轿车停在店门前,从不少被撞得严重变形或损毁的部件来看,当时事故比较严重。 车主沈文婷告诉记者,当天早上,她和朋友将车拖至4S店门前讨要说法。“从2月6号将车拖到这里,不仅车没修好,里面的原厂马达也被偷换了!”她气愤地说。 2009年6月,沈女士在南京购置了这台“沃尔沃S40”轿车,加上各种税费,花了将近28万元,至事故发生时,车子才开了5.8万公里。今年1月28日,她开车至海门解放东路上时,和另外一辆车发生碰撞,车子被撞的严重变形。几天后,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对方车辆负全责。 沈女士说,事故发生后,责任还没认定,就有多家汽车修理厂找上门来,希望将事故车拖至他们厂里维修,“其中就有这家4S店。我考虑到沃尔沃4S店比较专业、正规,就决定将事故车拖到这里来维修。”2月6日,将事故车拖至南通沃尔沃4S店后,双方还签订了一份机动车维修合同,约定由沈女士提供事故所有手续办理理赔,4S店应妥善保管维修车辆以及配件。至于价格,合同并未约定,而是按通行做法,以保险公司核定为准。 之后两个月内,她几次到店内,催促将事故车早点修好交付,但每次来后,一次比一次焦急,“车子被拆解后,车前头的部件散落一地,根本没有要维修的动静。”她说,每次问起4S店的有关负责人,都会得到各种理由。 4月7日,她被4S店告知,她要先交纳事故维修费用14.1万元的50%,约7万元,作为配件押金,他们才能继续维修。这个条件被沈女士拒绝了,她的理由是“当初维修合同上并没有要交配件押金,既然维修费用由事故另一方的保险公司赔偿,怎么会让我个人再掏钱?” 就这样,因为押金问题,双方再次僵持一个多月。从事故车辆进厂维修至今,已3个多月过去了,沈女士的爱车依然是废铁一堆,零部件散落一地。 而对于沈女士的说法,南通沃尔沃4S店则对扬子晚报记者做出更多解释。售后部周经理说,当时车辆被拖至修理厂后,他们对事故车辆进行拆解,并认真检查了每个部件,对在事故中受损的部件做了清点,并列出了需要更换的汽车部件清单,“仅零部件价格就要19万余元,这还不包括工时费。”周经理说。 但同时,负责赔偿的保险公司对这辆“沃尔沃S40”轿车评估,认定事故前的二手车价格为14.1万元,即保险公司最多赔付14.1万元,如维修费用超出这个范围,事故车辆要么报废,要么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周经理说,车主沈女士不愿承担超出的5万多元的费用,双方僵持不下。最后,他们答应按照“可维修的部件尽量只修不换”的原则,重新列出了一份维修清单,总费用控制在14.1万以内,但前提是沈女士要先交纳50%的配件押金。为此,双方再次“拉锯”了一个多月。 周经理说,沈女士的原厂配件确实被更换了,那是因为维修工在拆解时可能和其他车辆的部件混淆了,这是他们的工作失误。他说,在得知情况后,他和另外一位同事前去海门的汽车修理厂了解情况,却被对方关在门里,要求以更低的价格将车辆修好。记者获悉,4S店同意将原厂马达换回车内,并将车辆恢复至事故后的模样。但遭到沈女士的拒绝。 22日下午,记者从当地工商部门了解到,当天下午消协再次组织双方调解。沈女士要求以8万元的价格将车子修好,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6万作为经济补偿;但4S店称最低只能以14万的价格维修。由于双方分歧太大,依然没有达成协议。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