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2758|回复: 12

[新闻快讯] 濠有料 · 南通一无牌电动汽车失控冲进银行 撞碎大门两人受伤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3-29 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驾驶无牌照的非国标电动汽车上路,既不符合国家规定,又对自身和他人安全造成很大威胁。28日在通州区五总镇,一辆无牌电动汽车就闯了大祸,车辆忽然自动滑行,撞碎了路边银行的玻璃门, 还导致两人受伤。

      据目击者介绍,上午9点左右,一辆停在通州区五总镇邮政储蓄银行对面的红色电动汽车,忽然自行启动滑行,穿过马路,直接冲进银行,将玻璃大门撞碎。记者赶到现场时,肇事电动车已被警方拖走,但现场仍旧一片狼藉,银行工作人员正在清理散落一地的玻璃渣。

      在银行附近路边卖花木的周先生告诉记者,当时车上有一对老夫妻,老头儿将电动汽车停在银行 对面的店铺门口后,下车到他的摊位上买桃树,老太太一直坐在副驾驶座上,没想到车子忽然自动滑 行。

      电动汽车自动滑行时撞上一名行人,又刮伤了当时正在银行门口打扫卫生的保安,直到冲破银行大门后才停下。被撞伤的两人已经送到医院就医,所幸都没有大碍。

      当时就坐在电动汽车副驾驶位置的葛阿姨回忆起之前的惊险一幕,依然心有余悸。她说,这辆电动汽车是花了两万六千多元,在金沙购买的。今天老伴儿停车后,本来一切正常,没想到大概过了半个小时,车子忽然自己动了起来。

      随后,记者在通州区石港派出所的停车场,见到了这辆肇事电动汽车。车身前后都没有悬挂牌照 ,挡风玻璃全部撞碎,车前部也破损变形。目前,警方正在对这起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据了解,电动汽车的上牌管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范围的汽车才能办理登记注册。所以,大家还是要按照国家规定,购买合格电动汽车,并办理齐全相关牌照和手续后,才能上路驾驶。南通0

评分

参与人数 1经验 +1 收起 理由
马思边草 + 1

查看全部评分

匿名
发表于 2013-3-29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15 07:45
  • 签到天数: 95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3-29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老头老太们开个电瓶车都是惹祸的精,现在开上这种所谓的“电动汽车”就要成害人精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3-3-29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5-12-18 10:35
  • 签到天数: 7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3-29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县区这种车还是蛮多的,而且没人管,总要等出事,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3-3-29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3-3-29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11 06:35
  • 签到天数: 16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3-29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工商部门的严重渎职,工商管理部门相关人员该承担责任,光想捞钱不为百姓办事,明知道这些垃圾车不可以销售和上路,为什么你们工商管理部门不去查处取缔?不相信工商部门不知道有店家在违法销售,这使人不得不怀疑你们官商勾结,从中有经济利益好处?交管部门也有责任去大力宣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3-29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7-4 22:06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3-29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天津
    说真话 发表于 2013-3-29 09:17
    工商部门的严重渎职,工商管理部门相关人员该承担责任,光想捞钱不为百姓办事,明知道这些垃圾车不可以销售 ...

    是啊,工商部门应该知晓管辖区域内商家营业情况!不能等靠要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3-3-29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3-29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浙江
    赔的够呛,又没保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3-29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可以生产,可以卖,就是不给上牌,你说上什么牌,你说上什么牌,你说上什么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 平台公约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12-24 20:16 , Processed in 1.963588 second(s), 16 queries , MemCache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