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1267|回复: 1

警察妻子楼顶拉条幅撒传单 声讨丈夫养小三(图)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3-23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Img369949215.jpg ( 144 )


欲跳楼女子拉出写有“抛妻弃子,包养小三,天理不容”的条幅 微博截图

  河南商报记者 孙科
  昨日,郑州市丰产路与经一路交叉口,金水公安分局家属院内,一名女子站在7楼楼顶,拉出条幅,写着“包养小三,天理不容”等字样,并扔下传单,称老公是派出所民警。数小时后,该女子被民警劝下。
  昨日下午,河南商报记者接到市民报料,郑州市丰产路与经一路交叉口金水公安分局家属院内有人跳楼,并拉出条幅。
  下午3时许,河南商报记者赶到事发地点,消防气垫布置在楼下,120急救车、119消防车排在路边,多名民警在现场维持秩序。
  在一栋7层居民楼的楼顶,一名中年女子坐在房檐一角,并从楼顶扯出一条条幅,上面写有“抛妻弃子,包养小三,天理不容”等字样。
  据当时路过此处的一名男子称,跳楼女子当时还扔了许多传单,传单上写着:龙子湖派出所民警某某某抛弃妻子,包养小三。并配有一男子头像。
  下午3点30分左右,经过丰产路派出所民警数小时的劝说,终于将跳楼女子劝下。
  昨日下午5点左右,记者从丰产路派出所获悉,跳楼女子姓张,今年40岁,因家庭琐事与丈夫产生纠葛,双方争执不下,女子一时气急欲寻短见。目前,该女子情绪稳定。此外,记者从郑州市公安局龙子湖派出所了解到,他们单位确实有传单上的人。


南通0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5-2-28 06:55
  • 签到天数: 4070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3-23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抛妻弃子,包养小三,天理不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 平台公约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12-22 05:21 , Processed in 0.192782 second(s), 15 queries , MemCache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