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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性奴案嫌犯称17岁受害少女系为钱“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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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4 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南都讯 3月12日,深圳万科第五园囚禁强奸少女案嫌犯陈某在贵阳落网。经当地警方审讯,陈某交代了与女事主韩某的交往过程。

  见救助网帖 商定两万元买处

  有资料显示,今年1月,嫌疑人陈某与女事主韩某相识。
  陈某交代,韩某在网上发卖身帖,称家境贫困爷爷重病,急需2万元医药费,“愿意把自己的第一次献给好心人。”陈某随即与韩某接触。陈某陆续向韩某银行账户存了千余元钱。今年2月20日许,陈某表示,愿给韩某2万元钱,但韩某也要像网帖所说的那样,献出自己的“第一次”。双方商定,由陈某买飞机票,韩某到深圳后,陈某预付9000元,事后支付尾款。2月26日晚,韩某飞赴深圳,两人就住进了万科第五园。
  随后陈某玩性虐待,将韩某手脚铐起,再装进布袋子吊起来。

  装网络摄像头 手机查看警察举动

  据陈某交代,他在家里装了网络摄像头,手机上装了端口软件,随时能看到被软禁在家的韩某的动静。
  2月28日下午17时许,陈某外出办事,韩某拼命挣扎,将绳子挣断,钻出布袋,开门逃脱。
  事发后,警方曾在小区里蹲守,可就是抓不到陈某。原来陈某已通过手机监控到韩某出逃的情况,并看到房屋附近活动的人,已开始向广西逃亡。
  他逃到广西后,估计警方已布控,乘公交工具有危险,便买了辆小车。
  当他跑到贵阳时,深圳警方的协查通报已传遍全国。贵阳警方收到协查通报2小时内,在一家酒店抓获陈某。
  据悉,2012年6月13日,陈某曾因用SM器具猥亵女子而被龙岗公安分局行政处罚15日。陈某以乱抓人为由,起诉龙岗公安分局。2月26日,该案在深圳中院开庭。当天下午,开完庭陈某就前往机场,接到了从福建来的韩某。

本文来源:正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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