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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wyspolice在2008-7-24 21:12:00的发言: 真实情况,这些车分为三部分,一,在大润发和南大街的红色三轮车,那些是市政府为了安置残疾人,专门给车子发了残疾车行驶证,作为代步工具可以在路上自由行驶,纳入非机动车管理!但不可以载客!二,外地人驾驶的正三轮摩托,样式颜色和以上差不多,但属于外地号牌摩托车且不能进行营运,纳入机动车管理!三,电瓶三轮车,既为绿色的三轮车,这种车辆大多为安徽\山东人驾驶,以营运为目的,但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其不能营运,纳入非机动车管理!以上三种车都不能进行营运!民警经常对不符合残疾车规定的三轮车进行查扣,但是查扣的风险巨大,在查扣时,以上车辆经常不择路段逃跑,经常违法掉头,违法行驶,不顾及自己及其他人的安全逃跑.所以民警不能追击,人命关天的大事!其实主要原因还是,法律的不足,以上这些人经常上访,政府为了......也就.....,所以这些车辆真的不是大家想象的那么简单,也不是公安机关不作为.其实我认为现在南通,乃至中国的很多事情都折射出了政府能力的下降,特别是公权力的下降,公权力的下降为太多的违法行为滋生提供了温床!中国还称不上法制国家!!!!!在此提醒大家尽量不要乘坐以上车辆,为了你自己,为了你的家庭!!! 说得好,我顶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