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很多争论都是起源于彼此的表达没有真正理解,就好比熊一跳老高,显然彻底误解了我某一帖的意思,如果我不体谅,就此较了真,那么新一轮咬战即将拉开帷幕。 我们只谈事。 那你倒说说,不违反法律,不违反规定,媒体以什么理由拒绝播出? --------------------------------------------------------- 事实上,很多争论都是源于误解,这一点不错,同时也源于某些网友对待争论的态度,例如说归说,末了一定要加上个话尾子来找回些场子。于是乎,争论乃至争吵就开始了。 看看这一贴就很明显,所以拿出来分析一下 首先,熊没有一跳老高,高和低需要一个评判标准。至于跳不跳,那你郭跳跳应该是专家了。 至于体谅与否,我觉得似乎你引用我的语言,下面展开说教,最后又说不是针对我,那么应该是我体谅跳跳就没有逻辑上的问题了。至于咬战还是论战,我觉得只要是讨论问题就行。 对于媒体播放广告的法律和规定我不了解很多,不知道跳跳了解的是不是多一些。 但是有一点,我觉得这个社会上一定会有不违法,并且不违反规定但令人厌恶的广告存在,这种假设应该是很多的,但由于对有关规定并不熟悉,所以无法具体假设(如果需要具体假设,可以大家找找相关规定看看是否有漏洞)。如果有这种恶俗的广告,电视台为了收视率似乎也不会播出吧?更何况一些潜规则内的封杀等等。拒绝播出的理由还是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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