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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90”后小伙持C照驾驶无牌摩托上路撞伤人被查 一次性被记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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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4-5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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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1-23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湖北
    没有牌照、没办保险、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90”后小伙子明某,居然就这样开着摩托车上路了,结果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昨天,交巡警对其开出一次性记24分并处罚款400元的罚单。据了解,这是新交规颁布实施后,南通交巡警开出的首例一次性记24分的“最严罚单”。本月7日下午,市交巡警支队二大队接到报警称,市区工农路中级人民法院门前路段,一辆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已经离开,现场留下一辆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通过调查,民警确认该摩托车即为事故车辆。+ D) H) E: m, K6 M7 p
    被撞的电动车主告诉民警,当天中午,他骑电动车行驶至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路段时被一辆摩托车撞倒。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弃车要逃,倒地后受轻微擦挫伤的华某立即追了上去,要求撞人男子返回现场等待警方处理。经过几番周旋,肇事者最终提供了他的联系方式。其后,肇事者又趁华某不注意而溜之大吉。事后,民警通过肇事者留下的联系方式和有关信息研判,于9日将肇事者明某一举抓获。6 o" Q" O4 @; E. ^2 r7 V
    经查,肇事者明某,男,1993年生,市区人。明某有机动车驾驶证C照,但却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E照的情况下,为图出行方便快捷,于去年在网上购买了二轮摩托车。由于无摩托车驾驶证,明某无法给摩托车上牌,也没办理保险,就偷偷摸摸地驾车出行了。
    3 ^* I- v+ U) M按照《公安部令12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明某持有C照,却无E证驾驶摩托车,属于“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违法行为,根据明某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后果,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有关规定,对其无E照、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和其所驾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分别处以200元罚款并记12分。两项合并一次记24分,罚款400元。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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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3-1-23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湖北
    一次记24分和一次记12分的区别  {3 `- M' j, n+ b% X# b
    : ^. @3 z' {  |( F
    一次性记24分和一次性记12分,两者从处罚结果上来看,有没有什么区别?对此,南通市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范荣建介绍说,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即(公安部第123号令)”第五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 ]: z3 }* Z2 J7 z: G0 E+ L# i8 Y$ g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 M* l4 T! g7 f* b1 C( B6 P+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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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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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3-1-23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湖北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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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24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晕,1月1日禁摩令就生效了,难道没听说吗?现在市区里面摩托车有一个算一个,全是违法的,这还往上凑,活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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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3-1-24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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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3-1-24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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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3-1-24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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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13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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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1-25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湖北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 Q7 J# t: _  y9 H说的不错!   还有的这里省略1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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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3-1-29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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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29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湖北
    没事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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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3-1-30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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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3-1-30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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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3-1-30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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