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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心甘情愿为情人产子 申请亲子鉴定被法院驳回 ——南通亲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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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12-18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有夫之妇为情人生子,真相大白之后,丈夫远赴美国,父母将其赶出家门,男方不堪重压回归了家庭。在她带着孩子索要抚养费时,男方却矢口否认自己是孩子的生父,她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亲子关系。近日,南通市中院就该起亲子关系确认案作出终审判决,在未排除孩子为婚生子的前提下,不能因男方拒绝鉴定推定亲子关系成立,驳回了该女子的起诉。
      心甘情愿为情人产子,家庭破裂
      由于丈夫经常出差跑业务,家住海安的张某常有一种莫名的落寞感。2007年,她结识了在附近开纺织厂的男子徐某,两人发展为情人。2010年初,张某怀孕,她坚持生下孩子,作为她和徐某爱情的结晶,同年12月,张某产下一名男婴。2011年,张某的丈夫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伤心之余远赴美国,张某一人带着孩子,失去了经济来源,来到父母家中,其父母想到女儿做出这等见不得人的事,将其赶出家门。孤苦无依的她找到徐某斌,要求徐某给孩子一个交待。
      孩子拒被承认,女子状告“负心汉”
      徐某没想到张某动了真情,还为他生了孩子,眼看自己无法再隐瞒事实,其将出轨的事情向家人和盘托出,并保证不再与张某联系。对于张某多次索要孩子的抚养费,徐某予以拒绝,并称孩子不是他的。为了所谓的爱情,张某被父母赶出家门,而徐某却如此绝情。伤心之余,她将徐某告上海安法院,要求确认徐某和孩子的亲子关系。
      在庭审中,徐某辩称,自己和张某没有关系,孩子和自己无关,拒绝做亲子鉴定。
      张某为了证明自己和徐某长达5年的情人关系,申请调取其与徐某的开房记录,并拿出共同使用过的生活用品作为证据;同时,其出具一组孩子的照片,证明孩子和徐某长相相似;此外,张某出具证据证明丈夫在2009年遭遇车祸致腰椎1、2椎体压缩性骨折,造成8级伤残,对于生育有影响,并出具苏州大学的亲子鉴定结论一份,证明孩子并非其丈夫所生。
      女子申请亲子鉴定,被法院驳回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开房记录及相关证据可以证明自2008年开始,徐某和张某就有两性关系,存在致张某怀孕的可能性,但由于孩子生于张某和其丈夫婚姻存续期间,无证据表明交通事故对张某丈夫生育能力有影响或受孕期内没有婚内性行为;孩子与徐某相貌相似只是主观判断,不具有证明效力。
      尽管张某出具苏州大学的亲子鉴定结论,证明孩子与其丈夫不具有亲子关系。但鉴定意见载明“本鉴定为非司法鉴定,未对当事人的身份进行核实,不具有司法效力”,张某的丈夫远在美国,其提供的鉴定样本来源、真实性、合法性均存疑,故鉴定结论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由于未能排除孩子是张某丈夫所生,尽管徐某无正当理由拒做亲子鉴定,法院不能据此推定孩子与徐某具有亲子关系,遂一审判决驳回起诉。
      一审判决后,张某不服,提起上诉。南通中院认为,孩子在张某与丈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生,医学出生证明亦记载其丈夫为孩子父亲,目前尚无足够证据推翻孩子与张某丈夫之间的亲子关系,不能随意推定孩子与徐某之间具有亲子关系。南通中院遂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文中人物为化名)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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