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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金女不满婚后窘迫生活 起诉离婚遭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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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12-11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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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12-13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婚前他对我百依百顺,我要什么就给我买什么,结了婚就变了一个人,我也不想跟他过下去了”。前天,南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婚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马某的离婚请求。
      原告马某与被告陈某经人介绍于2011年初相识,因马某长相出众追求者甚多。陈某诉说,为了能与一见钟情的爱人结成伴侣,他不惜到处举债满足原告的各种要求。认识一年多来,在吃喝、购物、旅游上他花销达到10万元,最终获得美人芳心,双方于今年5月登记结婚。俗话说花钱容易赚钱难,为满足马某无节制的生活花销,陈某外出打工赚钱但仍无法支撑家用。因为家庭经济状况不好,马某产生不满,现一纸诉状要求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生活不只是吃喝玩乐,更多的是共同生活的责任。原、被告系自由恋爱结婚,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婚后双方应互敬互爱,互谅互让,在生活消费上应量入为出,为今后长远的生活打下经济基础。
    南通0
    匿名
    发表于 2012-12-13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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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2-12-13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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