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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用QQ视频聊天进行诈骗:2011年7月8日上午,闫某在家中上网,与朋友的QQ号视频聊天,对方以他的朋友出事急用钱为由向闫某借钱,闫某向对方提供的银行卡内汇入了9950元人民币。汇钱后闫某与其朋友打电话联系,其朋友称未有此事。
4 L% X3 [* d* d" c4 a4 }8 ` 二、通过钓鱼骗取在网上购物的消费者:2011年6月19日,刘女士在淘宝网上购物时,阿里巴巴发了一条信息“上阿里批发、购物,有你想要的东西”,刘某即上该网站找到自己想要的物品,先后给对方汇两次款共500元,后没有收到货物。
/ h3 I" Z) V9 P' f- T3 G/ D 三、警惕“包过各种资格考试”的诈骗案件:2011年6月22日,张某在QQ上收到一条信息“包过卫生专业考试”,张遂与该QQ号码开始联系,经多次聊天对方称可在考试前一天发送考试题目和答案,但须先付费,张某便给对方的帐户内汇入4321元,
# g9 j- ]3 F0 {0 N) Z' G% ~ 随着信息化社会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QQ等网络通讯工具越来越频繁的被人们所接受和使用,他们通过盗用事主亲朋好友的QQ向事主借钱或是对QQ人群发布中奖信息等手段频繁地进行网络诈骗,作案手段层出穷。
% m0 S1 O1 A2 {* r; Q 一、案件特点: x# S0 S8 L" |
(一)选择对象+ l/ v% ^; C) l- m
大多为经常上互联网的中青年男女,如学生、企事业单位员工、个体经营户等。另一类中老年人,对计算机知识半知半解的人群。: o( h& y- R5 n) i0 s! Z
(二)作案手段; a$ j5 Z2 b- @) e, b, n
1、犯罪嫌疑人通过从老乡处学会诈骗手法,先上网注册数个QQ号码,冒充女性再从QQ寻找30岁至50岁的男性在线人员,将其加为好友与其聊天并且要求视频,视频的时候将事先录制好的女性视频片段播放给对方,同时录下对方的视频片段,然后将事先通过网络购买的盗取QQ号密码的木马程序伪装成图片发给对方,将木马种植入对方的电脑,从而盗取对方QQ号的密码。随后在第二次上线的时候利用盗取到的QQ密码登陆,并把事先录制好的QQ原主人的视频片段播放给该QQ号内的好友,骗取对方信任,再以要急用借钱等进行汇款诈骗。该手段是2008年广东从事盗窃QQ号窃取QQ币的升级版。) }5 C# w# M9 ]& A
2、先以QQ发送中奖信息,再冒充腾讯工作人员予以证实,并要求网民向指定帐户汇款缴纳手续费。犯罪分子一般通过发送临时会话或者通过加对方为好友时发送虚假信息,谎称用户在腾讯举办的类似周年庆典的抽奖活动中中奖。一旦有人上钩,便冒充腾讯客服人员,以收取奖品税或手续费为由骗取用户的汇款。) F- T: M* Q* s4 O, z
3、在QQ聊天中假装与对方买卖货物,进行虚假交易。犯罪分子在加为好友后,假装要与对方进行物品买卖,并以一定的优惠吸引对方。在收到对方的汇款或货物后又拒不履行交易。
6 N# Q; {6 c, \8 k* p% C& F; |& ^ 4、在QQ聊天中假装提供虚假信息。犯罪分子假装自己公司扩展业务,现以优惠价格诚招加盟商、代理商。在收到对方的汇款或货物后QQ失去联络。8 l5 C6 C3 M( \3 S3 m9 J1 i5 h* X
二、发案原因
/ l/ M o& |8 e' q/ Z (一)作案成功率高:此类案件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与危害性,且成功率极高。犯罪分子一方面利用了QQ群体中网友或相识朋友之间的相互信任,另一方面作案人隐蔽在网络背后,使受害人见不到作案人真面目,一时不能辨真伪,极容易上当受骗,我们称之为“背靠背或跨时空”式作案。此外,QQ用户注册没上限,作案人可以在一个案件成功后再申请一个新的QQ号进行下一轮的骗局,形成一个连环诈骗案。再且不涉及暴力,相比于其他案件,安全性高,且容易逃脱。
5 T. I; }9 p" ]5 ~ (二)群众辨别能力弱:群众一般容易受诱惑,防范意识不强,辨别能力弱,容易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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