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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是人才撞死2人就不用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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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2-6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新华微播:江西农大副校长酒驾致2死,被判死缓,法院竟然以因因其实人才为理由改判死缓。关于廖为明所提要求改判缓刑的上诉请求,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廖为明具有自首和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的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并且廖为明系我国农业领域高科技应用型人才,法院根据廖为明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示,认为对其适用缓刑更为适宜,故对其上诉请求,予以支持。

QQ截图20121206105120.png

雨雁的飞翔:说出来你是否觉得可笑

帆布鞋HM:人才???

忧郁中绝望:人才惜人才!…

J-10B-Block2:我们可以理解为这是刑不上大夫的奴隶制社会法制精神?

黑猫警长不带枪:严格意义上来说,交通肇事罪本身系过失犯罪,无死刑条款







南通0
匿名
发表于 2012-12-6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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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7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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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7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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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7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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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2-9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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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9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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