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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德强已连续四堂课没有一个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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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8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自田光6 于 2012/9/24 1:23:51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美猴老王:叫兽!//@茱莉嫣: //@龙灿: 北航孩子们,用你们的脚抵制这个鼓吹暴力的教授。他不配这个称呼!

      @贺承军:韩德强已连续四堂课没有一个学生

  作为一个教师,他的非职务行为明显干扰了本职工作,还导致学校的声誉损失,要是在一个正常社会,要么他主动离开教职,要么学校解聘,两者必居其一。但在这个推崇好死不如赖活的社会,我想他肯定黏住学校不放。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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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8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用暴力强迫别人接受自己的观点就是法西斯。随便给别人扣汉奸的帽子的人自己才是真正的汉奸!!

点评

白岩松说了,他就是个汗奸。  发表于 2012-9-28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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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28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新闻1+1》2012年9月26日 —— 犯罪:别披着“爱国”的外衣!

接下来去看一位教授的表演。这位教授在反日游行当中,打了80多岁的老人两记耳光,似乎还显得非常地理直气壮,我们是不是也该探讨探讨他的行为。

解说:今年9月18日,在北京的保钓游行活动中,因为观点不和,队伍中一位八旬老人被人殴打,随后有人指认打人者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教授韩德强。9月19日,韩德强证实了确有打人一事,还表示说自己曾两次扇该老人耳光,老人也有动手,并称这个老人是“汉奸”,收拾他合情合理。同时韩德强还在微博中声明,今后如果在游行队伍中遇到这样的“汉奸”,该出手时我还会出手,犯了法的,我认罪伏法,但绝不认错。

白岩松:“汉奸”这个词满天飞,似乎成了想要拿出来攻击别人最有力的武器,其实这也是一种语言上的暴力。谁是汉奸呢?当你作为一个大学的教授去打80多岁老人两记耳光的时候,其实是另外的一种汉奸,你让所有的人感到蒙羞,你也让很多的中国教授会感到蒙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韩德强这位教授,他自己声明:我忍无可忍,不能再忍,宁可为此被拘留。法律现在好像还没有满足他这样的愿望。

接下来连线法律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的曲新久。曲教授,您好。

曲新久:您好。

白岩松:怎么界定韩德强教授的行为?

曲新久:韩德强教授的行为和态度都是极其错误的,他的行为其实是一种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在当代社会当中,没有人可以用拳头说服别人,没有人可以用暴力去改变别人的观点,没有这样的权利。所以他的行为已经游走在违法和犯罪之间,如果他还不认错,肯定就是错上加错了,我还是期待他能够认识到这个错误。

白岩松:曲教授,法律之路该怎么样走?是不是被打的老人要提起诉讼,还是说他本身在微博的行为已经是显性的这种行为,甚至像昭示天下一样,谁来行使法律的权利?

曲新久:微博上的行为,首先成了一个公共事件,表明了先不管事实是怎样,我们假设事实是真的,涉及到对这样的事实怎样看待的问题,我相信绝大多数人不会认可他的观点,他的观点太过错误和荒唐了,所以我想他个人应该能够改变这样的观点,所以这样的公共事件,不管是他的朋友、同事都会在微博上讨论,我想最终他会改变这样的观点。

白岩松:但是仅有谴责似乎是不够的。刚才您说了他已经突破了道德的底线,走向了犯罪中间的界线,谁应该让他去走上法律之路呢?比如说被打的老人是不是要起诉他。

曲新久:这里有两个层面上的问题:第一是对这样的事件,我们怎么看待这样的事件,这样是公共事件。第二,这个事实是不是真的,这样的事实我们怎么把它呈现出来。

白岩松:在他的行为以及围观者等等都已经证明这个事实是存在的,他自己也承认了。

曲新久:所以这样的公共事件就要有两种:第一种是公安机关可以主动介入调查,这样随意殴打大人的行为形成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之间比较严重的犯罪。第二种是老人也是有权站出来向司法机关来控告,出现这样的情况,在法律的范围内给他一个行政处罚,也有可能会涉及到刑事问题,这需要把事情给弄清楚了,以法律的事情不是我们今天讨论说,他这个事情是不是就是这样,需要法庭的确认,需要法律的诉讼程序,目前来看,这件事情不管情节怎样,似乎基本的事实在那儿。所以我说他介入违法和犯罪的事实,他真正的事实是什么呢?需要走一个法律的程序。

白岩松:好,非常感谢曲教授给我们带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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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28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韩德强教授的打人行为应该被界定为触犯 “流氓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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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8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这个(尸从---song)
是个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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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5-12-21 07:24
  • 签到天数: 4405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9-28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时间长了会有人来上他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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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2-9-28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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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9-28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汉奸论”背后危险的三股逆流
    丁咚 文

    现在一些人不由分说,动辄给别人戴上“汉奸”的帽子。他们仿佛是拥有最后裁判权的黑面判官,将发表不同于主流意识形态或者官方观点或者教科书内容的言论者一概斥为人所共愤的“汉奸”,看上去高大岸然,正义凛然,真理在握,被戴帽者十恶不赦,然而事实上“汉奸论”只不过是一股反历史的社会逆流翻起的恶浪,而其主张者则像深知主人脾性的恶犬一样,居心叵测,张牙舞爪,肆意撕咬,其实说到底无非是想讨主人开心,好得到一块骨头的犒赏;也有一些狗本不恶,却被主人长期洗脑,变得不辨是非,丧失判断力,一听到别的狗叫唤“汉奸”,就跟着扑上去叫一嗓子,以为这样就成了跟主人一样的东西了,其实也就是主人需要时拿来用用,不需要时就会扔到臭不可闻狗窝的夯货而已。
    “汉奸论”剑锋所指,不仅是那些在譬如中日钓鱼岛之争中提出理性观点者,而且包含了诸如欣赏西式价值观和制度,希望中国引以为鉴,深化改革,更好地发展者,以及对社会现实和虚伪的历史进行批判,引导社会公平正义者,总而言之,凡是与主流意识形态或者官方观点或者教科书内容不合者,均脱不了“汉奸”罪名。真正可怕的倒不是那些在前面嗷叫的犬,而是躲藏在这股“汉奸论”背后积蓄同情和力量的反历史的社会逆流,正在潜滋暗长,试图引领舆论,东山再起,只待时机成熟,就会啸聚江湖,占山为王,继续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为恶人间。
    这股逆流之一是文革遗风死灰复燃,极左思潮经过改头换面重新粉墨登场。在西部原某高官的推波助澜之下,原本在中国社会上就颇具气候的左的势力像是抓到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将此人奉为精神领袖,并对左的理论和思想观点进行了组织化传播,尤其是招揽了一批各怀绝技的吹鼓手、打手,相互之间呼朋唤友,搅浑中国舆论场,并雄心勃勃地往理论界、政界渗透,企图左右政局发展,改变社会潮流,影响世道人心,让中国重新回到小国寡民的状态。而说透了只是极少数政治野心家利用舆论民意而展开的个人杰作的一部分而已,多数人不过充当了可怜的棋子角色,为少数人抬轿子、吹哨子,真到了他们得势的时候,倒霉的还是多数人,历史上已经上演了无数这样悲惨的故事。
    逆流之二是极端民族主义裹挟着伪爱国主义,为虎作伥,消费民意,在中国现代化的道路上埋下了危险的定时炸弹。民族主义与民粹主义合流是民族主义在中国的新发展,并进而升级为极端民族主义。极端民族主义者缺乏独立思考能力,就像《乌合之众》里所论的,很容易受人利用,在各种社会纷争或者中外矛盾中冲锋陷阵,为某些人遮风挡雨,左右舆论。
    而令他们难堪的是,他们自以为伸张了他们的主张,自以为“爱国”热情得到了释放,实际上多数却只是在充当别人手中的工具,满足了特定条件下某些人的特殊需要。而一旦这些人的需要得到满足,这些自以为是的极端民族主义者就会可怜地受到遗弃,乃至打压,少数还要享受牢狱的滋味。我们把这些人称为“爱国贼”,或者“义和团”。它们是中国发展过程中的定时炸弹,随着遥控者的需要,随时引爆,带来严重后果。
    逆流之三是利益集团为了让自己永享既得利益,阻止它们为多数人所共有,变得越来越狭隘自私,封闭保守,顽固维护既有体制,反对一切改变现状的言论和举措。他们假借正统的理论和意识形态,为自己涂脂抹粉,并转移视线,将正常的舆论争讼当作敌我矛盾斗争,将外国健康力量视为敌对势力,将本国公民主张参照别国实践进行改革者视为异己者。
    在观点上无法驳倒别人,在理论上无法自圆其说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耍无赖,不分青红皂白给别人戴上某顶帽子,比如“汉奸”,无疑既轻松又愉快。他们很多时候胡乱代表中国人民,把自己装扮成多数派,但他们又不敢把自己的观点诉诸真正的公意,接受全体公民的考验,更多时候仗着自己掌握了优势的政治资源和舆论资源,说一不二,不容反驳。其实一点都没有说服力。不仅如此,即使是少数派,也并非就是无理的化身。历史证明,那些符合历史潮流的真理在最初往往是少数派的观点,经过岁月跌宕、事实检验,才最终登上大雅之堂,为世人所公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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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9-28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政府搞强拆,搞贪污腐败,搞吃喝嫖赌,搞不作为,怎么没见大家(包括中央台)这么高的热情啊,就会挑软柿子捏,有本事挑硬骨头啃啊。只要上头干净了下面自然就清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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