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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濠有料 · 暴力威胁强收“的哥”管理费 南通三恶霸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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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2 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南通网讯(记者张亮 通讯员葛明亮)盘踞市区小石桥附近,3恶霸瞄准在此从事拼车带客生意的如东籍出租车司机,强行收取管理费。倘若司机不交钱款,他们便驱赶、恐吓,甚至拳脚相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日前,由崇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这起强迫交易案一审宣判:法院以犯强迫交易罪,判处邵某等3人1年半至半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2万元至6000元不等。

       团伙盘踞,强收管理费

       今年3月,我市警方接到多名出租车司机举报,反映在市区小石桥附近被一伙不法分子强行收取管理费方可带客。经过1个多月的细致侦查,公安机关掌握了强迫交易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 4月24日,团伙成员邵某、沈某、黄某被成功抓获。

       经查,邵某,40岁,南通市区人,高中文化,曾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刑。沈某,26岁,如东县人,中专文化,曾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刑。黄某,37岁,南通市区人,高中文化,曾因奸淫幼女、盗窃、聚众斗殴数次被判刑。

       上月,邵某等3人因涉嫌强迫交易罪,被崇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崇川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殴打恐吓,造成恶劣影响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以来,邵某纠集沈某、黄某等人在市区小石桥附近的君都大酒店停车场,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对跑市区小石桥至如东掘港拼车线路的如东籍出租车司机进行管理。邵某等人强行要求司机每月上交3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管理费、停车费,司机必须在停车场内带客,且每带一件货物须向邵某上交5元钱。对部分不愿意上交管理费、接受邵某等人管理的司机,邵某亲自或者指使沈某、黄某等人进行驱赶、恐吓、殴打,不允许他们在小石桥带客。至案发,邵某通过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收取管理费用的方式,向被害人周某、仇某、陆某等人收取费用共计13万余元。

       被告人邵某等人在强制管理如东籍出租车司机期间,沈某、洪某、刘某、陈某等人因不缴纳管理费用,长期遭到邵某及其手下的驱赶、威胁,张某、瞿某、王某等人因交费、带客问题多次被邵某、沈某、黄某等人殴打、恐吓。 2010年11月15日,邵某与如东籍出租车司机顾某因交费问题发生争吵,后邵某纠集沈某一起收拾顾某。双方见面后,邵某与顾某发生打斗,其间邵某被顾某砍伤。经鉴定,邵某的人体损伤程度暂定为轻伤。检察机关认为,邵某、沈某、黄某等人的行为在如东籍出租车司机中造成巨大影响。另查明,沈某于2009年10月至2010年11月参与管理君都大酒店停车场,黄某于2012年2月参与管理该停车场。

       “黑老大”一审领刑一年半

       崇川法院审理后认为,邵某、沈某、黄某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管理服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三人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邵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沈某、黄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沈某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邵某、沈某、黄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邵某、黄某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

       据此,崇川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邵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沈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黄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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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2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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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2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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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2 09:0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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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3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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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3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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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3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那里是拼车去掘港的地方吧。
掘港的司机没处停车,等客人只有停在那里的停车场的,缴点儿费用也应该。
大家商量个停车费用,一切都好谈的。
何必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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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3-21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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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9-23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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