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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方正贿赂某报社主任 返利14万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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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3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中国绿色时报社原网络中心主任葛宝印,被控购买软件时收受供货商贿赂。记者昨天获悉,葛宝印因涉嫌受贿罪被公诉至朝阳法院。
葛宝印现年48岁,案发前担任中国绿色时报社网络技术中心主任。检方指控称,2006年至2009年间,葛宝印利用职务便利,负责为报社购买软件系统。购买过程中,他为供货商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提供帮助,并多次收取该公司给予的返利共计14万元。
朝阳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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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信息资源部原副主任申军霞,因帮助北大方正电子公司中标而受贿。前天上午,申军霞被市一中院以受贿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
37岁的女子申军霞,具有硕士研究生文化,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信息资源部原副主任。
据法院认定,从2005年11月至2005年12月,申军霞利用具体负责北京市中小学数字图书馆项目的职务便利,帮助北大方正电子公司顺利中标,并因此分两次收受北大方正电子公司贿赂共9.8万元。
2011年7月12日,申军霞被抓获归案。据了解,目前申军霞的家属已经将赃款退赔。
一审法院认为,申军霞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鉴于她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家属代为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因此法院决定对她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6年。
宣判后,申军霞以量刑过重提出上诉,称在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前,她就主动交代了其受贿的犯罪事实,应属于自首。
对于申军霞的上诉意见,法院指出,根据案件材料,申军霞被抓获前,并没有自动投案的情形,而且当时办案机关已经掌握了她收受9.8万元贿赂款的犯罪线索。申军霞只是在被抓获后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不属于自首,因此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南通0
匿名
发表于 2012-9-13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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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9-13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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