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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言大义-“下河救人不属于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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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7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近日,河南小伙因救两名溺水女子而牺牲,获救女子上岸后竟自行离开。亲友为其申请见义勇为,却被有关部门告知:下河救人不属于见义勇为,引发网友强烈不满。 QQ截图20120907111531_conew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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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洛阳9月6日消息(河南台记者郭兴华)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河南洛阳一个24岁的小伙子刘文波成功救出两名溺水女孩,自己却献出了宝贵的生命。然而,在他的亲友为他申请见义勇为时,却被有关部门告知下河救人根本不属于见义勇为。
  8月29日,24岁的刘文波和另外4名朋友是在洛阳的宁波沙滩浴场游泳。玩得高兴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一名女孩喊救命,于是他们就奋不顾身的去拉已经陷入深水区的女孩。
  经过大家的接力抢救,两名女孩安全获救上岸,然而刘文波却在深水区溺亡。而让很多人心寒的一幕是,两个女孩获救后悄悄离开,因此刘文波的见义勇为也就缺少了最直接有力的证人。
  更让大家心寒的是,对于刘文波的行为,河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洛阳分会明确表示,按照洛阳市见义勇为条例规定,“见义勇为”主要是社会治安领域,下河救人不属于见义勇为。

三叶草花雨:不怕天凉,就怕心凉。

水晶De宝宝: 好人都不得善终,怪不得好人是越来越少了!悲哀!

shiningcat2011:社会正能量就是这么莫名其妙的被消耗掉的,殊不知这能量也不可再生,自然环境要保护,道德环境也需要被保护!

moonwanghan:所以说中国会被小日本睢不起啊!救了自已的同脃死了还被人睢不起!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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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9-7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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