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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城市日历
在城市建设进程中,一些厂房面临拆迁。福建人杨先生来南通创业6年,办了家食品厂,最近接到通知,他的 厂房就要拆迁了。杨先生想通过我们的节目了解一下,像他的厂房是向他人租赁的,拆迁时能得到怎样的补偿呢? 杨先生办的是食品厂,2007年,他在港闸区唐闸镇街道长岸村向一家包装公司租赁了一间四百多平方米的厂房 ,经过改造、装潢,终于有了符合食品生产要求的生产车间。 今年年初,租赁合同到期后,杨先生又续租五年。不过,就在两个月前,房东告诉他,厂房要拆迁了,要他做 好搬迁准备。杨先生租赁的厂房靠近北大街,属于村集体土地,拆迁后将被政府收储。 厂房的租赁合同也明确了,如遇政府拆迁,无条件服从,生产搬迁费和装修费为杨先生所得,房屋拆迁费为包 装公司所得。近日,杨先生从房东那里拿到了一份补偿评估表。 杨先生到底能得到怎么的补偿呢?记者为此走访了港闸区拆迁推进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南通市城市 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杨先生租赁的厂房在拆迁时,可以得到房屋附属物如装潢的补偿、工厂停工停产 补偿和搬迁补助费。杨先生如果对补偿评估有疑问,可以与拆迁人再进行谈判,提出自己合情合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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