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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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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9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南通网讯(记者 沈雪梅)新学期开学在即,市物价局、教育局联合发出通知,公布今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
根据通知,城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项目包括住宿费、伙食费、社会实践活动费、校服费,其中,住宿费:普通宿舍为每生每学期100元,条件较好的宿舍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社会实践活动费为每生每学期50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可向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
含教材、作业本、社会实践活动费在内,市直高中高一、高二、高三年级的代办费标准分别为420元、640元、180元。教材选用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南通市2012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规定执行,学校不得重复征订。职业高中代办教材应按报市物价、教育部门备案后的目录和价格执行,学校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对需统一着装的学校(农村中学不作要求),可收取校服费,校服费按通价费[2011]248号文件执行,学期结束后按核定标准结算。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住宿费、伙食费,按照省、市文件规定执行。
通知强调,要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收费优惠政策,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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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9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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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8-29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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