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期待 精彩答卷将展开
在历时八年的争议后,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有望在今年10月推出。据悉,国家发改委已经完成了《方案》初稿的起草工作,目前正在深入征求部级以上官员对《方案》的意见。(经济参考报2012年08月27日)
八年了,我们盼了八年,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一直还在等待。作为今年国务院的重点难点工作之一,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到了最后审定的时候,对此,的确值得期待! 据透露,《方案》共涉及十大问题,包括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工资正常增长和最低工资标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收益分享制度、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的全民共享机制、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管理以及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等。 随着中国贫富差距的不断拉大,收入分配改革刻不容缓。数据表明,由改革开放初期的4 .5:1扩大到目前的接近13: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1998年的2 .52:1,扩大到2011年的3.13:1。全国收入最高的10%群体和收入最低的10%群体的收入差距,已经从1988年的7.3倍上升到目前的23倍。全国居民基尼系数在1990年就已经达到0.445,接近国际上公认的0.45警戒线,农村居民基尼系数2011年达到0.3949,逼近0.4的警戒线。 贫富差距的不断拉大,引起了全民的强烈关注,人们对于公平感的追求与日俱增。收入分配改革不仅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近些年来,人们的不满、浮躁、牢骚情绪在滋长,一些社会群体性事件屡屡发生,这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在于,人们对于贫富差距的极度不满。 但是,我们知道,收入分配改革的难度是可想而知的。八年来的难产,其最大原因在于它牵涉到各种利益的博弈,即使在今年强力推进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制定过程中,仍然有官员称“折腾这个干嘛”。 而在这些利益群体中,收入分配改革利剑所指的以贪腐官员为代表的权贵利益群体、以垄断企业为代表的垄断利益群体和以房地产业、资源行业为代表的地产和资源利益群体这三大公认既得利益群体拥有着巨大的政治活动能量和社会影响力,他们阻挠改革的推进,扭曲公共政策的公平和公正,最终造成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空有楼梯响,不见人下楼”。权贵利益群体利用规则制定权、资源分配权、监督管理权等权利大肆寻租,获取非法收入和灰色收入;垄断利益群体通过行政垄断获得超额垄断利润,进而将超额利润部门化、个人化;地产和资源利益群体通过与权贵利益群体合谋非法攫取社会财富,成为现有制度下的食利群体。 三大利益群体,人数不多,却可能掌控着现实中最大的收入分配权,无论是政治资源,还是经济资源,以及社会、舆论资源,其能量均不可小视。 可是要想在收入分配改革上取得实质性突破,又必须突破这三大利益群体的阻挠,否则我们的收入分配改革就只会是“绣花枕头”,说不定又会成为这三大利益群体的又一次攫取利益的机会,成为一个没有效果或是走样的改革。 要想突破这三大利益群体,深入的改革是必须的,是不能绕开的。而这样的改革必然要在制度上、体制上动刀子,必须要在深水区进行攻坚,不可能是修修补补。首先,财富分配要建立在勤劳智慧、科技创新等基本原则上,不能建立在特权的基础上。我们每一个人所获取的财富应该是干净的、透明的,这就需要在思想引领、制度建设、法律保障等方面综合推进。 其次,政府应该更多的从经济领域退出来,更多地去做社会领域的工作,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社会服务与管理、经济环境的营造、社会保障等方面上来。只有减少直接干预经济领域的机会,也才能最大限度地预防经济领域的权力寻租等。这不仅牵涉政府职能的转变,也牵涉政府财税理念的转变,更多的实现“藏富于民”。 另外,我们必须在反腐败的道路上取得重大进展,特别是官员财产公示这一“阳光法案”应该加紧推行。这不仅有利于反腐败的重大推进,更是在收入分配上逐渐实现阳光化、规范化,特别让公务员这个群体的收入合法化、合理化,从而引领整个社会的收入分配健康、规范进行。 平稳而突破式的改革,能不能触及利益群体,能不能突破利益群体的阻挠,这是检验收入分配改革成败的关键标志。这不仅为广大群众所期待,也为历史所期待,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必将是稳定、和谐、安全的社会,保护的是每一个人合法、合理的财富,维护的是每一个人的勤劳与智慧,实现的是每一个人的体面与尊严。 党的十八大召开在即,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也是紧锣密鼓。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这样一个历史时刻,应该会给出一份精彩的答卷,让我们拭目以待。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