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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市政府法制办、市房管局联合召开听证会,就《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草案)》征求市民意见。现场传递出不少有助于城市中低收入阶层安居的“利好”消息,听证代表在普遍欢迎的同时也理性建议,从资质审核、运营管理等细节加以完善,推动公租房建得快更要管得好。 近三年新建20万平方米 租房难、租金贵,不少城市“夹心层”慨叹自己辛苦工作的薪酬,交完房租后所剩无几。近年来,继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廉租房之后,我市住房保障体系里又增添了一个新门类——“公共租赁住房”。市房管局副调研员陆军介绍,其保障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以及外来务工人员。 “单靠点退休金肯定买不起房子,对这个好政策我是举双手欢迎。 ”参加听证的城东街道退休职工张大祥认为,细则中覆盖的保障对象比较全面。 南通大地电气有限公司的小伙子吴剑表示,住在单位集体宿舍里,住宿人员已呈饱和状态,政府大量推出公租房的措施非常及时。细则中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为成套住宅(公寓)和非成套住宅(集体宿舍)两类。成套住宅主要供应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非成套住宅主要供应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 据统计,目前全市已经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30多万平方米,解决了3万多企业职工的住房困难,近3年还将投资建设20多万平方米。 向外来务工人员倾斜 为确保人才来通能留下安家落户,细则在保障外来务工人员住房设定的条件较为宽松。 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大型企业、新就业职工较多的高等院校等单位,经市政府批准,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前提下,可以利用自有土地新建、改建、扩建公共租赁住房,或者改造现有闲置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自主筹集。 来自秦灶街道的许卫华道出了几分担忧:外来务工人员流动量大,如果政府部门直接与他们签署协议,是否不利于外来人员住房保障的动态化管理?对此,陆军解释:“政府相关部门应与企业签订租赁合同,企业要提供担保。 ”细则中对此也有相应要求:外来务工人员承租公租房以用人单位为责任主体,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综合治理和行政管理优势,统一向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申请,并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多部门协同把关 “公租房”丰富了住房保障体系里的品种,同时也对政府公共管理能力提出了新要求,主要体现在“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上。 中兴街道施明利、文峰街道汤金华等建议适当提高收入水平线;文峰街道张建明建议,对无房的拆迁户是否能租住公租房也应予以考虑。 过去,仅靠房管部门很难完全摸清租户的财产状况,尤其是汽车、股票等资产。此次细则中,市区公租房的申请程序原则基本确定。房管部门表示,为便于更准确地掌握申请对象的户籍、收入、住房、资产的情况,也为了和市区住房保障体系保持一致,市区公租房参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限价)商品房的申请审核程序。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