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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气象局回应风能太阳能归国有 称各省可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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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0 0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国家气象局局长郑国光日前做客一家电视台节目,回应“对黑龙江将风能太阳能收回国有这一问题怎么看”时表示,各省可根据本省的实际需要相互借鉴。
  回应风能国有
  “你说空气要收费吗?
  不可能的”
  记者:前不久,黑龙江出台了规定,风能、太阳能是归国家所有,在网络上引起热议,对此您怎么看?
  郑国光:你说空气要收费吗?不可能的。实际上它的含义是,对气候资源的探测,要统一管理,减少一些重复建设,让资源得到共享。
  (黑龙江的法规)是说,对气候资源的探测要统一管理,和气候资源统一管理是两回事。在实践当中让大家看,是不是说气候资源就是要收费,其实没有。
  会否全国推广
  各省根据需要可相互借鉴
  记者:未来黑龙江的这个法律,会不会在全国铺开呢?
  郑国光:因为每个省,人民代表大会都有自己立法的权力,这就要看各个省实际的需要,对不对?也可以相互借鉴,但是要根据自己本省的实际需要。
  记者:气象部门是持着正面态度的?
  郑国光:因为这个立法,和国家的法律没有冲突,我个人持支持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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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8-20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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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2-8-20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电信/全省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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