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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458个公益性岗位对外招聘 16日~24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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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6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南通网讯(记者任溢斌)15日,市民政局对外发布消息,我市即将进行招聘活动,向困难家庭就业困难的大学毕业生提供公益性岗位458个。
此次活动的招聘岗位是南通市及县(市)区基层民政等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有乡镇民政办协理员、低收入认定中心调查员、救助站护理员、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办事员等。招聘对象为2010年之后(含2010年)毕业未就业的南通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二)特困职工家庭的;(三)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四)低保边缘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的;(五)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六)南通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的。市直单位招录对象为具有南通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各县(市)、区招录范围为属地户籍的高校毕业生。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8月16日~8月24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由招聘单位所在地市、县(市)、区人社局、民政局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认定。 9月15日,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9月16日~11月30日,对笔试合格者进行面试、考核和体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欲了解报名详情,可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被聘用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的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等,按《关于做好2012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通人社就〔2012〕21号)要求执行,劳动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关系等可由当地公共服务机构代理。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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