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5126|回复: 12

安徽两不雅照涉事人被“双开”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8-14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安徽两不雅照涉事人被“双开”为合肥学院团委副书记及其妻  照片上其他两男子并非庐江县领导,照片为2007年参与淫乱活动所为
  新华社合肥8月13日专电 网传疑似安徽省庐江县负责人“艳照门”事件有了新进展。其中两名当事人、合肥学院团委副书记汪昱及其妻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记者从合肥学院获悉,8月10日12时30分,该学院截获网上不雅照,立刻组织调查,初步确认汪昱为当事人之一,汪昱本人交代照片上其他两名男子并非庐江县领导,他们也互不相识。该院立刻召开党委会,对汪进行了免职处理,并立刻向合肥市委、市纪委作了汇报。市委、市纪委随即做出调查安排,当日23时形成了调查结论,该照片系汪昱在2007年5月参与淫乱活动所为。学院于10日23时30分召开了院党委会,决定对汪昱做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决定。照片中的一名女子系汪昱妻子,系合肥市某中学教师,目前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8月11日,学院召开了中层干部会议,宣布处理结果,并将处分决定送达汪昱本人。学院于13日召开了院纪委扩大会议,以此事件为案例,加强干部和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
  另外,据调查,网传的合肥学院团委干部何某某不是不雅照当事人之一。
  新闻回顾:庐江官员不雅照主角之一暴露 为高校团委副书记
  8月10日上午,该不雅照继续传播,有网友开始进行“人肉搜索”。到昨天中午,有网友指出,照片内的一名男子疑为安徽某高校团委副书记王力(化名),并附上王力一系列工作照。这些工作照显示,王力与不雅照中的一名男子确有相像之处。记者登录该学院团委的官网发现,王力为该学院团委副书记。但当拨打其办公电话时,已经无人接听。
  记者从微博官方获悉,这名高校副书记已向官方承认自己是网传不雅照中的人之一。该副书记称,照片中另外两名男子并非传言中的庐江县官员,而是自己的朋友。同时他也否认图中的女子是网传的某高校老师。事件发生后此人十分后悔,此不雅照中所反映的行为,是他5年前跟几个朋友的个人行为,他十分后悔,并因此付出了沉重代价。出于对当事人的隐私保护,相关信息已于昨天删除,并将涉事的账户注销。[详细]
南通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8-14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8-14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看过全部的照片,只能说,这些人真猛,好日子活的不耐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8-14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2-8-14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4-3-21 23:0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8-14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4-3-21 23:0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8-14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当官的没几个好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8-14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丢车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20 13:09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8-14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2-8-14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2-8-14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8-14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饭饱思淫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2-8-14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 平台公约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12-16 23:05 , Processed in 0.357241 second(s), 16 queries , MemCache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