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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渔民遭韩国海警殴打案今日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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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6 0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中广网北京7月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5个多月前,在韩国“专属经济海域”內缘,浙江台州的一艘渔船上13名中国船员遭到韩国海警殴打,并被判缴纳约合48万元人民币的巨额罚金。在接到韩国检方的控告书后,船长王小富依据韩国法律提出正式裁判申请。明天,在韩国济州岛地方法院,浙江台州渔民与韩国海警的纠纷案将迎来第二次庭审。

       渔船被判罚8千万韩元 船主不认可指控


       作为“浙台渔运32066”号围网运输船的船主,颜可青已经再次奔赴韩国,为明天将要上演的浙江台州渔民与韩国海警纠纷案的第二次庭审做准备。

       颜可青:目的就是要讨回正义讨回公道,就是要提醒韩国海警要理性的对待我们中国渔民。

       今年1月17号编号为“浙台渔运32066”的围网运输船在韩国海域遇到了巡逻的海警,韩国海警对船长王小富和12名船员进行了殴打,并对渔船做出了金额高达8000万韩元,折合人民币约为43万元的罚款。

       4月5号,韩国检方向船长王小富发出控告书,并提出了两项指控。王小富的代理律师之一,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俊:

       刘明俊:第一项是妨碍公务执行,第二项是违反在专属经济水域对外国人渔业的主权管理的相关刑事法律。

       对于韩国方面的指控,船主颜可青并不认可:

       颜可青:王小富是个老实人,根本做不了这种事。而且春节也快到了,船上12个人都是湖北的,外地的,他们不可能在春节的时候跟海警打架,他们都是老老实实的人。

       律师:渔民太弱势


       接到判决书后,王小富不服,并依据韩国法律提出正式裁判申请。在台州渔民和韩国海警的纠纷出现之前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中韩渔业纠纷往往是通过外交途径,或船主甘愿交“罚金”来平息纷争。很少有人像颜可青和王小富一样选择应诉。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最终决定受理此案,代理律师刘明俊讲述了原因。

       刘明俊:看到这样的消息之后,你就会觉得渔民太弱势了。几个渔民面对的是执法警察,但在某种程度上,他面对的是以另一个国家作为后盾的执法机构,他的实力肯定是非常不对等的,处于一种孤军奋战的状态。

       此案属刑事诉讼 预计需开庭3-4次


       由于这是中国渔民首次通过法律途径尝试解决涉外渔业纠纷,许多媒体冠以“中国渔民首次状告韩国海警”类似的标题加以报道,刘明俊说,渔民状告海警这样的说法并不准确。

       刘明俊:韩语翻译过来叫正式审判。他没有行政处罚这一说,根据韩国法律,这个程序仍然是刑事程序,王小富在案件里是应诉的角色。

       本案于上月15号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颜可青介绍了当时的情况。

       颜可青:我们最主要是抗诉两条,妨碍公务罪和非法渔货转载。法庭根据双方的律师的考虑,把案件推到7月6号。

       明天案件将在韩国济州岛地方法院进行第二次庭审,双方将向法庭详细阐述各自主张,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目前预计整个刑事诉讼共计需要开庭3到4次。

(本文来源:中国广播网 )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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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6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电信/全省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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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7-6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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