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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5月31日前主动“交枪” 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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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3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来源:城市日历




 今年3月到11月,我市公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清查收缴散失社会的危险物品行动,严厉打击涉及危险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今天上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走上街头,向市民集中展示前一段时间收缴的部分枪支弹药,宣传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知识。
  在展示的近30多件物品中,包括了仿真枪、管制刀具、枪支等,吸引了许多市民观看。民警拿起一把外形类似拐杖的管制器具,为市民进行现场讲解。
  除了这些真家伙,各式各样的仿真枪,也吸引了市民的注意。民警提醒,仿真枪尽管不是真枪,但同样具有杀伤力,也在警方打击的范围内。
  生动的讲解与演示,让市民对各类危险物品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也对警方正在开展的缉枪治爆行动有了更深的了解。
  根据公安部发布的通告,凡5月31日前投案自首或主动上缴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人员,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据了解,自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收缴各类枪支35支、各类子弹4654发、仿真枪380支、管制刀具414把,查处涉枪违法犯罪案件10起,抓获涉枪违法犯罪嫌疑人11名。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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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3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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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3 16:3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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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4-23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电信/全省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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