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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CP=2000][Point=2000] 以下资料不代表任何标准,仅是我知道,并且可以确保内容完全真实的,在中国国内招聘的一个实例(日资把在当地国直接招聘叫做“现地采用”,把在日本国内招聘再派驻当地国的叫做“海外驻在”,工资体系不一样,或不完全一杨)。 招聘人背景:母公司为1962年东京证券一场上市,创业340年的商社。此次招聘方是该商社以及其全额投资子公司
被招聘人背景: 有丰富经验的40岁左右的中国厦门籍已婚女性Y,日语流利;公司即将在上海开始新事业,Y是为正式成立事务所而专门招聘的先锋;通过厦门市对外服务中心招聘,契约的甲乙双方分别为公司与外招,而非被招聘人本身。
月薪:10000人民币(由甲方厦门外招全额支付给被招聘人)
非个人负担额:各项保障服务项目的缴费基数,最高为上年度厦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881元的300%,每年7月1日根据员工工资和社会平均工资的调整作相应调整。
养老保险:按员工月平均工资额的22%缴纳,月缴1241.46元;其中员工本人缴纳8%,月缴451.44元。 失业保险:按员工月平均工资额的3%缴纳,月缴169.29元;其中员工本人缴纳1%,月缴56.43元。
生育保险:由公司按员工月平均工资额的0.8%缴纳,月缴45.14元。
工伤保险:由公司按员工月平均工资额的0.5%缴纳,月缴28.22元。
医疗保险:按员工月平均工资额的10%缴纳,月缴564.3元;员工本人缴纳2%,月缴112.86元。
住房公积金:按员工月平均工资额的20%缴纳,月缴2000元;员工本人缴纳10%,月缴1000元。
档案存放费:由甲方公司向乙方外招缴纳,每月30元。
此外:甲方外招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收取员工的综合管理服务费。
个人负担额:1702.57元。
离职金:工作期满一年的,公司支付相当于员工一个月的工资收入,不满一年算一年,超过一年的,从其约定。
另外公司承担每月一次Y上海--厦门的探亲往返机票;出差补贴;夏冬两季的奖金。 —————————————————————————————————————————————————— 先前,有网友失望的说,南通外资拿不到高工资。其实不然,这个个例的工资标准与事务所是否开设在上海,还是其它哪座城市无关,而是参照了Y籍贯地的工资标准。当然,为何会如此处理,我不是很清楚。 此外,该个例中尚未提及“住宿”问题,不确定到底如何,但该公司在深圳的事务所,公寓费用归公司承担。 其它,等想起来再补充 [/Point][/UserCP]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