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影响:成品油价上调利好利空板块及个股一览 高层表态:温家宝:油价提高将直接补贴农民 油价机制:新定价机制需下决心推出|成品油调价发布形式或将调整 专家分析:林伯强:成品油价调整短期影响较小|国际巨头道达尔:国际油价仍将保持高位 市场动态:预期油价上调 中间商2月下旬开始囤货豪赌涨价|汽油将步入8元时代 国家发改委明日起将汽柴油价每吨分别提高600元,折合零售价90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升分别提高0.44元和0.51元。(注:93号汽油每升涨0.48元,以北京为例,93号汽油由7.85元/升上调到8.33元/升。此次调价后,国内油价创历史新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石油(601857)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间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决定提高成品油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一).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均提高60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9180元和8330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表一。非标准品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二)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提高。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9580元和8730元。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其中,供铁道、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
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三)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等额提高。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见附表二。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调整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四)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提高。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信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300元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五)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92: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六)调整后的价格自2012年3月20日零时起执行。
二、做好相关配套工作
(一)控制成品油调价连锁反应。
1、这次成品油调价后,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价格不作上调。
2、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各地可采取调整出租车运输价格或收取燃油附加的方式进行疏导,在疏导措施出台之前继续采取发放临时补贴的方式稳定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收入水平。
3、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公路客运增加的成本支出,各地可以按油运价格联动机制规定,采取调整运价或燃油附加的方式适当疏导。
4、对已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路货运价格,各地要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1]年63号)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措施,减轻经营者负担,切实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
5、名地要严格贯彻落实 “绿色通道”等有关政策。加强市场价格的巡查和监测,坚决制止搭车涨价行为,努力稳定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等副食品价格。
(二)落实好各项补贴措施,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
成品油价格调整,对种粮农民、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等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影响,按既定补贴机制由中央财政继续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方案由财政部另行下达。
各地要切实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同时,要统筹考虑成品油、液化气等调价和市场物价变动因素,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三)发挥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作用,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充分发挥已经建立的“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作用。采取多种措施,平衡内部各板块利益关系,缓解炼油企业困难。同时,要统筹协调好汽,柴比较效益,保证成品油特别是春耕期间的柴油市场供应。 (四)关注行业动态,维护好正常经营秩序。各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及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的监测分析工作,密切关注受成品油调价影响较大的出租车、公路客货运等行业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门题,维护好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五)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组织好价格监督检查。
石油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成品油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利用价格调整之际抢购、因积的行为。打击造摇惑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
各省(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及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在3月20日18:00前将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价格情况和存在问题报告我委价格司。(传真电话:010-68502194)
附:一、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
二、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 品种 | 调整前供应价格 | 调整后供应价格 | | 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标准品) | 8580 | 9180 | | 供军队等部门用0号柴油 (标准品) | 7730 | 8330 | | 供军队用灯用煤油 | 7770 | 8370 | | 供军队用海军燃料油 | 5570 | 6170 | | 航空汽油(标准品) | 10140 | 10740 |
| 90号汽油() | 90号汽油() | 0号柴油 | | 一、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 | | | | 北京市 | | 10380 | 9600 | | 天津市 | 9935 | | 9085 | | 河北省 | 9935 | | 9085 | | 山西省 | 10005 | | 9140 | | 辽宁省 | 9935 | | 9085 | | 吉林省 | 9935 | | 9085 | | 黑龙江省 | 9935 | | 9085 | | 上海市 | | 10360 | 9570 | | 江苏省 | 9990 | | 9125 | | 浙江省 | 9990 | | 9140 | | 安徽省 | 9985 | | 9135 | | 山东省 | 9945 | | 9095 | | 湖北省 | 9960 | | 9110 | | 湖南省 | 10000 | | 9170 | | 河南省 | 9955 | | 9105 | | 海南省 | 10080 | | 9220 | | 重庆市 | 10150 | | 9295 | | 广东省 | 10015 | 10245 | 9155 | | 广西自治区 | 10080 | | 9220 | | 宁夏自治区 | 9940 | | 9085 | | 甘肃省 | 9920 | | 9105 | | 新疆自治区 | 9715 | | 8980 | | 二、暂不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 | 呼和浩特市 | 9950 | | 9100 | | 福州市 | 9990 | | 9130 | | 南昌市 | 9955 | | 9105 | | 成都市 | 10155 | | 9320 | | 贵阳市 | 10115 | | 9245 | | 昆明市 | 10145 | | 9275 | | 西安市 | 9920 | | 9095 | | 西宁市 | 9900 | | 9130 |
中国成品油价格近年历次调整一览 | 时间 | 调整详情 | 2011年3月20日 | 全国汽、柴油价每吨分别提高600元,折合零售价90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升分别提高0.44元和0.51元。折合成93号汽油,价格将提高0.48元。调价后,93号汽油将从目前的7.85元上调到8.33元。 | 2011年2月8日 | 全国汽、柴油价格每吨提高300元,相当于90号汽油和0号柴油零售价平均每升分别提高0.22元和0.26元。 | 2011年10月9日 | 汽油、柴油价格每吨降低300元,全国平均93号汽油每升降0.22元,0号柴油每升降0.26元。北京93号汽油调为7.61元/升。 | 2011年4月7日 | 汽柴油价格每吨上调500元和400元,全国平均93号汽油每升涨0.39元,0号柴油每升涨0.34元。北京97号汽油首破8元。 | 2011年2月20日 | 汽油、柴油价格每吨提高350元,全国平均90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升分别上涨0.26元和0.3元。 | 2010年12月22日 | 汽油、柴油价格分别提高每吨310元、300元,90号汽油全国平均零售价上调0.23元,0号柴油上调0.26元。 | 2010年10月26日 | 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每吨提高230元和220元;每升分别上涨约0.17元和0.19元。 | 2010年06月1日 | 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每吨降低230元和220元。 | 2010年04月14日 | 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每吨上涨320元,平均每升上涨0.24元(汽油约0.24元/升,柴油约0.27/升)。 | 2009年11月10日 |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480元。 | 2009年09月30日 | 发改委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下调190元。 | 2009年09月02日 | 发改委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300元。 | 2009年07月28日 | 发改委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降低220元。 | 2009年06月30日 | 发改委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600元。 | 2009年06月01日 | 发改委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上调400元。 | 2009年03月25日 | 发改委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90元和180元。 | 2009年01月15日
| 发改委决定再次降低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40元和160元。 | 2008年12月19日
| 汽油出厂价每吨降低900元;柴油出厂价格每吨降低1100元。 | 2008年06月20日 | 上调汽油、柴油价格每吨1000元,上调航空煤油每吨1500元。 | 2007年11月01日 | 上调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价格每吨各500元。 | 2007年01月14日 | 下调汽油出厂价格每吨220元;下调航空煤油出厂价每吨90元。 | 2006年03月26日 | 上调汽油出厂价格每吨300元;上调柴油出厂价格每吨200元;上调航空煤油出厂价每吨300元。 | 2005年07月23日 | 上调汽油出厂价格每吨200元;上调柴油出厂价格每吨150元;上调航空煤油出厂价格每吨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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