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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大雪。 我在网上问小吴,今天日子如何。她断言,定是我在家里闷馊了,不然怎么问如此乡土气息的问题。我发自内心地跟她呐喊,不料,在嗓子眼儿休止了半拍,只能可怜巴巴地嘀咕:我想出来,看看外面的世界。再补充一句,虽然身上的痂没彻底清理干净。一个大鬼脸“咚”地一声把我本子震得直颤,她说,彻底鄙视我,俗。这家伙,不就是才在楼下跟她儿子堆了两个超大雪人嘛,竟飘飘然便与我划清了界限,哼,你才俗。 不管了,出去了,这漫天飞雪总归是个好兆头。再瞧瞧,我这街边艺术家的发和纷纷扬扬的雪实在不配套。第一站:澡堂子。于是,晚饭过后,我的小脚终于狠狠地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出门喽。 这样的天,只适合十一路。边走边看,边看边走,昏黄的街灯,松软的雪被,滑稽的雪人,……画面随着我零碎的步子慢慢地,慢慢地,清晰,生动。甚至,连空气里都弥漫着腊梅喷香喷香的旋儿。今夜,小城分外浪漫。围巾,帽子,口罩,一个不落地武装,只剩两只眼睛在冷风里忽闪忽闪。如此漫不经心,很好,很喜欢。基于超级复杂的心理,我也在雪地里用劲地踩了一脚,又一脚,呵。 不知是闷久了,还是下雪了,这手机一掏出来就摁个没完。任凭五个手指头冻得跟萝卜条似的,兴致依旧不减。
这个冬天,我遇见了他.
出门不多久,大老远逮着一雪人,我大呼小叫地连蹦带跳地直奔过去。一位老道的大妈路过,很热心地跟我说:“前面还有一个更漂亮呢,走,我带你去。”果然,这大妈眼光不错。花姑娘嘛,呵,可爱。
这个冬天,我遇见了他.
也没什么,就胡乱摁吧,走到哪儿摁到哪儿。本来是想留住地上的雪,这手机净不听使唤。

大街两旁,随处可以见得琼枝玉树的可人模样,而且很有气势,一眼望不到头。等红灯呢,继续摁。

留意了正在装修中的KFC,地上的白雪,墙上的大红宣传,明丽,鲜艳。在大红颜色的映衬下,这地上的雪比其他地儿的要白N倍。

凑近了瞪大眼睛看,比我盖的被子还要厚。“暴雪”就两个字。
呜,终于算是康复了,终于可以说88了。从明晚开始,我恢复生物钟正常作息,回归普通人的规则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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