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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新劳动法即使开始实施的时候,各企业的用人情况可以引起大家的重视。我们的政府要肩负起应有的监督责任,我们的企业要有社会责任感,我们每一个受雇者要勇于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 1. 合同模本。 我不知道新的合同模本是什么样子,但我知道外国企业的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可能有十几页甚至几十页,而不是用我们这边的统一模本。确切的说他们的合同是一种法律文本。在这个法律文本中详细的陈述了双方的责任和权利,最基本的项目有: 工作职位以及工作内容 工作时间:包括带薪年休假时间 工作待遇:包括工资情况,工资发放时间,工资每年上升比例,带薪休假的费用,有的还包括家属可以享受的各种公司福利等,还包括可以享受到的工作培训机会及相关费用范围等。 当然还有双方都必须遵守的各项法律要求的权利。 请问在中国企业中有多少这样的规范性合同? 2. 何时需要重新签订合同? 中国企业除非合同到期了一般不会再签订合同。可是事实上在外国企业中一旦原有的合同中的细项规定有了改变就需要重新签定,大部分情况下是因为职位的改变才需要重新签定合同的。但在中国的企业中,各项改变都是企业自己内部的调整,有多少人意识到这是一个法律内容调整呢?举个例子,当我们购买的产品、数量、价格等细项改变时难道你不需要重新签定合同吗? 3. 试用期的问题 试用期的长短不是企业自己随意制定的,是根据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合同期限的长短为依据来设定的。现在中国企业随意性很大,同时也考虑到成本的问题随意的制定或是延长试用期。 4. 何时与员工签订合同 许多企业是在员工合格渡过试用期后才考虑合同的问题,然后事实上合同是应当在劳动关系发生的第一天起就要签订的,或者由于特别情况可以事后签订但也必须在一个月内签订。 在双方的合同中明确的写明试用期的时间,这意识着在试用期内企业仍然是有权力解除合同的,受雇者也是有权利选择离开。签订了合同不等于公司就一定要使用受雇者。 5. 保险金问题 中国企业中有多少企业能够为员工交缴五保一金?有的只缴三保,有的缴五保,但很少有企业可以做到缴纳五保一金。 再次有多少企业可以按照规定缴纳五保一金?从表面上看是缴纳了,可是事实上不是以员工的实际工资比较来缴纳的。有的是按照最低标准缴纳的,有的是企业的老板自己视各人的情况设定的比例缴纳的。 6. 带薪年假 新劳动法强调带薪年假,事实上在原来的合同法中就是有这项规定的。正因为普遍的对于法律的漠视行为,今天强调了强制执行。真的可以执行吗?保险金问题也是以强制的方式执行的,但是目前的情况是什么呢? 7. 工作时间 中国企业有多少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给予员工休息的?加班是一个普遍的情况。如果有企业能够给员工正常的工作时间给人的感觉是令人惊讶。大家已经视不正常为正常。 8. 加班问题 我们说加班不如改口为正常上班,因为中国企业可以为员工支付加班费的太少了,能够为职工按照国家的规定比例以150—200%支付加班费的是少之又少。 9.工会问题 如果工会的人都是老板的人,那么它能够有什么作用呢? 这些现象不是个别现象,是一个普遍的现象,是一个普遍到让大家都感觉正常的现象。试问,中国的企业要想成为一个规范的企业应该从哪里开始?企业家们都在宣传自己的企业文化,但可笑的是当规范都没有建立的时候谈企业文化那是一种怎样的文化? 中国的企业要成为真正的规范企业还需要很长的时间,希望我的这篇文章能够引起大家的觉醒。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