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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集中宣判九起醉驾案 重者拘役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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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9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来源:城市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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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乱纪的事儿最好还是别干,因为换来的只会是严惩。像醉驾入刑9个月以来,通州区已有179名驾驶员因为醉酒驾驶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其中135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昨天,又有9名嫌疑人因为醉酒驾车被公开宣判。
  昨天下午,通州区法院对海门货隆镇的唐某等9名醉驾司机进行了宣判。
  去年8月4日下午,被告人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通州金沙镇金沙大桥路段被交巡警查获,经检测,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中乙醇含量达92毫克,属醉酒驾驶。听到判决后,唐某对当初的行为后悔不已。
  在昨天宣判的9起醉驾中,情节最严重的被判拘役3个月,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根据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吊销驾照,5年内不能重新取得。如醉酒驾驶的是营运车辆,不仅将被吊销驾照,10年内还不能重新取得驾照;即使重新取得驾照后,也不得再驾驶营运车辆。
  据了解,尽管通州交巡警部门查处酒驾力度不减,但是醉酒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有反弹迹象。仅今年1月,通州区就查处醉酒驾车2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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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2-9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电信/全省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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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2-2-10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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