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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开发区法院集中宣判十二起醉驾案 被告人均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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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来源:城市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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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去年五月一日,醉驾入刑以来,酒后驾驶现象有所减少,但还是少部分人心存侥幸,顶峰作案。今天下午,开发区法院集中审理了12起醉酒驾驶案,12名被告人均被判刑,不得不在看守所里迎接新年了。
  顾某是通州区川姜镇人,去年6月25日晚六点左右,他醉酒驾驶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市开发区张江公路竹行中学南侧200米处,与范某驾驶的变形拖拉机发生碰撞,经检测,顾某体内的酒精含量每百毫升达到240毫克,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的三倍。
  今天下午,顾某被市开发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
  据了解,这次集中审理的12名醉驾司机,年龄最大的53岁,最小的20岁,有工人、木工、个体户、驾驶员,还有一名城管协管员,除两名湖北人和一名滨海人外,其余都是南通本地人。12起醉驾案发生的时间在去年五月和十一月之间,12名被告人均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实行,最高的一审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最少的也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春节临近,交巡警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大酒驾的查处力度,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平安欢乐地度过新年。

南通0
匿名
发表于 2012-1-12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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