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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交付面积误差率最高达8% 多出面积谁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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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0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来源:城市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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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市区任港路上一处楼盘交房,原本说是喜事,但是四百多名业主却开心不起来,因为不少交付房的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多出了七八个平方,远远超出3%的误差比例,超出的面积该如何补交房款呢?

  今天,景华城的每个业主都收到一张《收房费用结算单》,很多房屋的实际面积超出合同约定面积七到八个平方米。

  业主们说,景华城共有630套房子,售出了大概三分之二,平均每套房子面积多出了四平方左右,全部超出3%的误差比率。

  记者在业主出示的购房协议上看到这样的条款:双方同意按产权登记面积及合同约定的单位计算本商品房价格,结算房价款与本合同约定的房款不一致的,多退少补,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根据2001年实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记者了解到,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面积误差比超出3%时,购房者有权退房;购房者不退房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者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

  开发商表示,房屋施工建设没有问题,房屋面积误差购房协议中规定得很清楚,多退少补,业主必须补交多出面积的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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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12-31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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