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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7年10月28日起银饰坊新运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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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8 0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为了提供顺畅经济的物流平台,提高竞争能力,由商盟牵头于07年10月27日下午南通部分淘宝卖家与EMS签定了合作协议。保证优质服务的同时,全国除台湾、香港、澳门外所有运费大幅降价。 
   本店自2007年10月28日起所有网购商品运费按以下价格标准执行: 

  地区  总重(KG)          资费           续重(KG)   
 江、浙、沪

 2

5.00 

 1.00

 山东、安徽

 1.5

 8.00

 3.00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
河南、湖北、湖南、江西、
福建、广东 

 1.5

 10.00

 4.00

 辽宁、吉林、黑龙江、
内蒙古、陕西、宁夏、甘肃
青海、四川、贵州、广西、
海南、云南、重庆

 1

 12.00

 6.00

 新疆、西藏 

 1

 15.00

 10.00

有快件的朋友,本店也可以代劳哟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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