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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个昨天刚听到的故事,讲故事的人原某集团公司的老总兼党委书记,现任某上市公司监事会主席。
曾经他们公司跟外商合资建立了中外合资企业,局要求他们建立工会。工人选举了一个人担任工会主席,但他看中了一个人,他便提拔了那个人做了企业的工会主席,别人也不敢反对。但他没有想到的是,那个人并没有因为是他提拔的,公然和工人一起跟公司谈判。换他的话来说,就是公然跟他作对。
“TMD,他是我提拔的,竟然敢跟我作对,反了,他。”他当时说这话的时候有些激动。
“我就要炒了他。根据工会法,我无权撤销他工会主席,但我就是要炒了他,局领导,四个人找我谈话,我就是坚持要炒了他,至少也要撤了他,他们怎么劝我也没有用。最后,我问了几个问题:‘工会是不是在党的领导之下?我是不是党委书记?那作为党委书记有没有撤销他的权利?’局领导就没有话了。”
他讲啊讲的,就有些激动,似乎很得意他的杰作。
“可我还是没有权利炒他,TMD,你以为我就没有办法了啊。我想办法让这个中外合资公司倒闭了,哼,倒闭了,他能怎么办,还不是滚蛋?”他的眼睛里充满了骄傲。
这就是工会主席的命运,怪工会也没有用。
我们有一堂课是位德国教授来教的,他是德国某经济管理学院的院长,曾经任德国工会主席。他讲课期间问起中国的工会作用,他很吃惊,问:“难道他们的工作就是发发东西,开开会吗?”
可这就是在座同学的印象,工会主席到底做什么的,谁也说不清楚。
工会到底应该是如何成立,工会主席到底由谁任命,这似乎是个很关键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