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3661|回复: 36

为10个月大的女儿找个温暖的家

[复制链接]
匿名
发表于 2007-6-9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匿名
发表于 2007-6-9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陕西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7-6-10 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6-10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建议你找回孩子的妈妈~~~~~

丢下孩子只能说明你的不负责任!!!

孩子的未来也是不可知的。。。

如果她不幸福,你生有何欢?

妈妈如果回不来,就安心的工作,再努力为她找个新妈妈。。。

做男人不能这样没有责任心!!!!

我不想用很苛刻的词语去说什么。。。

只是希望下决定的时候慎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7-6-10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6-10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只是感觉男人做事情不要害怕不要逃避。。。。。

别人可以的你同样也可以。。。

也许是每个人是思维方式不一样。。

我是个母爱很泛滥的人。。

也许我太感性了。。

而去忽略了现实。。。

考虑清楚吧。。。

请记得她是个生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7-6-10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6-10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楼主把女儿送走后建议去跳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7-6-10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6-10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竟然有这样的事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7-6-11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7-6-11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西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7-6-11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7-6-11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6-12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是因为你们之间有文化差异吗?你高中,她本科导致分歧的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6-12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QUOTE:
以下是引用濠滨真精彩在2007-6-11 17:11:00的发言:

找再多的借口都掩盖不了你不负责任游戏人生的自私懦弱的本性。每个人都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你该勇于接受目前的状况,而不是以众多借口来回避自己的责任,你也逃避不了。

你有那么多的机会避免目前的悲惨情形。当初的欢娱,你可以理解成一时冲动,可以以年少无知来原宥,但当珠胎暗结时,作为成年人你难道没有预见到这个小生命今日的命运?你难道不知道她根本就不该来到这个世界?!

你们错误地把她带到人间,却又要狠心地抛下她。不要说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贫穷?成长环境?那只不过是你平衡内心的借口罢了,有什么比亲人的贴心关爱更良好的家庭环境?是你极度自私、冷漠、不负责任在作怪,你还想追求爱情、自由和更宽裕的经济条件,而孩子的存在,无非是你追求这些东西的绊脚石!你想踢开这块绊脚石!

你不但自私,而且愚蠢!不但是文盲,简直还是个法盲!

首先,孩子不是你一个人的,你和她妈妈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你有什么权利自做主张单方面决定孩子的去留?

其次,孩子生下来,父母具有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否则有可能涉嫌遗弃罪!

再次,你根本不具备让别人收养孩子的法定条件。

我国收养法第四条规定,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请问,你,作为一个年满18周岁的成年男性公民,你有什么特殊困难?你残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工作无经济能力?还是有精神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得了癫痫病癌症??

濠滨是各色人等的汇聚地,有好人有坏人,有热心人有无耻的人,但,你是濠滨我最鄙视的男人,如果你还是个男人的话!

呵呵,到底是法律人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6-12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为何世间总有那么多残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7-6-13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7-6-13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7-6-13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7-6-13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北京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7-6-13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7-6-13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浙江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7-6-23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 平台公约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12-22 03:58 , Processed in 0.182397 second(s), 13 queries , MemCache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