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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滨江公园打人一事调查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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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5月15日,发生在滨江公园停车场黄某(男,35岁)殴打胡某(女,56岁)的治安案件,崇川公安分局当即开展调查取证,并于当日根据案情及掌握的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黄某予以治安拘留伍日并处罚款贰佰元的处罚。目前,崇川公安分局正组织警力对受害人反映的其他情节开展深入调查取证。对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公正查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对公安执法工作继续进行监督。

南通0

点评

坚决要求严惩  发表于 2011-5-20 18:47
警察怕流氓?  发表于 2011-5-20 17:25
可以这样理解吗:先拘留5天,罚款两百。等调查清楚以后再处理?  发表于 2011-5-20 16:25
最主要的是找出他为什么这样张狂?强烈要求为树立南通形象取消景区收费停车!  发表于 2011-5-20 15:32
一定要顺藤摸瓜......  发表于 2011-5-19 22:48
依法办案,严惩凶手!  发表于 2011-5-19 22:44
关注中......调查后给公众真相!  发表于 2011-5-19 17:17
能承包到这肥缺不一般  发表于 2011-5-19 17:14
对施暴者处罚的依据、适用的法律公布与众。  发表于 2011-5-19 15:38
民意不可违!希望市局督查一下狼山派出所的所作所为出于什么原因!到底是谁在贪赃枉法???  发表于 2011-5-19 14:36
希望伟大的有关方面认真深入全面的调查一下处理此案的警察,背后有没有见不得人的事情。我们气愤的是黄人渣,可是我们更加气愤的是警方对此事的处理,希望成立独立的调查小组  发表于 2011-5-19 12:39
发生了这样的事,让我们南通百姓都丧失了安全感!不严惩不足于平民愤,大家可以继续关注,如结果不满意,可以继续向北京和南方等地区的论坛转!  发表于 2011-5-19 12:30
此事已严重影响到南通的城市形象,南通警方应该针对此事专门设立个调查组来妥善处理此事,以此事为契机,为南通警方在市民面前树立一个公正、高效的正面形象。  发表于 2011-5-19 11:03
不能以治安案件来处理此事,可以向故意伤害上靠了,建议检察机关介入,对黄杂种提起公诉,  发表于 2011-5-19 11:02
太假了,看了新闻,被打成这样,嚣张到如此地步,居然只关5天罚200,这社会还有没有王法了,国家养这帮警察有个屁用,你们全吃屎去吧,南通的2B警察,说出去不怕被人笑话!荒唐!!  发表于 2011-5-19 10:41
希望网络发言人查查对打人者处罚是否得当  发表于 2011-5-19 09:29
你觉得处罚达到效果了吗,如果达不到正面效果,那么就会达到反面效果  发表于 2011-5-19 09:23
这个鸡巴打人是故意的,还叫嚣打死人他负责,明显是故意伤人,并以做好偿命的准备,应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只罚200,关5天?警察你懂法不?  发表于 2011-5-19 09:11
建议受害人:你把蓝T恤夫妇打个头破血流,拘留五天就当度假了,罚款我们帮你交!  发表于 2011-5-19 09:03
肇事者看到处理的结果之后笑了吧  发表于 2011-5-19 08:45
如果你们自己家人遇到这种情况你们会怎么处理!?免费的教育一顿?我愿意出1000打的他嘴都没有了。蹲一年也无所谓。  发表于 2011-5-19 08:28
请问这样恶劣行径5天加200就可以了吗不是流氓滋事吗  发表于 2011-5-19 08:16
象这种影响极坏、情节恶劣的案件应该依法严惩!按上限处罚!  发表于 2011-5-19 06:29
抬头不见低头见 能怎么样  发表于 2011-5-19 05:35
请问你们自己觉得这个发言苍白不苍白?另外怎么不见滨江公园的官方有所反应?  发表于 2011-5-18 23:28
我也愿意拘留十天,把那狗日的全家打一顿,才够出气  发表于 2011-5-18 22:43
我是当事人的话 申请把我拘留10天 罚款我400元 让我把那两个狗男女打吐血。他们的老人孩子我就不打了 可以不?  发表于 2011-5-18 21:09
情节显著恶劣,后果显著严重,社会影响显著重大!民愤极大,处罚极其轻微!请崇川分局发言人解释下,为何如此处理?考量的依据是什么?受害人反映的其他问题,要组织多少警力调查?很复杂吗?很难查吗?  发表于 2011-5-18 20:42
虽然处罚轻了点,但能主持正义,惩罚地痞恶棍,还是值得肯定的,希望警方加大整治力度,让人民群众有安全感!  发表于 2011-5-18 20:39
太轻了,不起作用  发表于 2011-5-18 18:56
这算什么狗屁处罚,滨江公园呢?在公园门口发生了这么反响强烈的社会治安事件,公园内的负责人不出来,毕竟这帮无照收停车费的,还不是公园默许的!~  发表于 2011-5-18 18:55
这是蜻蜓点水还是搔痒呢?  发表于 2011-5-18 18:33
原贴在这里!https://bbs.0513.org/thread-1172125-1-1.html  发表于 2011-5-18 17:34
楼主 如果是你父母和小孩被打 或者你小孩目睹你被打 心里有阴影了 你怎么处理? 另外 从帖子里看 好像打人的不止一个吧 怎么只处理了一个?其他人哪?  发表于 2011-5-18 17:26
关注中,相信我们的人民警察能给人民带来安全感!希望发言人能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公布。  发表于 2011-5-18 17:16

评分

参与人数 16经验 +18 收起 理由
hjxs_js + 1
必应 + 1 故意伤害罪
Q小车 + 1 警察叔叔们,你们到底在怕谁,这个黄人渣到.
飞侠小白龙 + 1 支持警方的处理,打人者就该拘留!
被扼住的喉咙 + 2 如果,你把嚣张当正常,那你已经不正常了!
树欲静风不止 + 1 支持警察的处理!这种恶事要坚决一查到底!.
天下一品 + 2 开展深入调查,学学重庆的打黑。
人在江湖飘 + 1 我也把你家老人打一顿 然后蹲个十天半个月 .
hmsjyj + 1
wwjy12 + 1
wyq.98764444 + 1 此事件社会影响极大,事件的发展方向,不会.
notre + 1
rainflows + 1
漫落 + 1 公安的出来个人解释下删帖的事情撒?
小时侯很累 + 1 https://bbs.0513.org/thread-1172125-1-1.h
八戒,为师在这 + 1 及时通报情况还是值得表扬,希望后续进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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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5-18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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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5-18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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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这个处罚好像太轻了吧!一定是什么大哥罩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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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别的不说,200块够看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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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做样子!肯定有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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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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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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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不要再演戏了,累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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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5-18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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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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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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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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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你这个发言人 还不如不发言 南通的治安环境世风日下啊,
长此以往,南通的旅游环境,会江河日下,胎死腹中,
公安局的领导们,这与新市长的大力发展南通旅游的精神是不是背道而驰,南辕北辙了!

还望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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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5-18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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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5-18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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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062318警员的处罚是否合适呢,还望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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