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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公交司机关车门抓贼该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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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7-5-15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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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7-5-16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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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7-5-16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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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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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07-5-16 0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需要乘客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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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07-5-16 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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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5-16 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QUOTE:
    以下是引用牛啊牛啊在2007-5-16 7:47:00的发言:

    我支持这位司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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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07-5-16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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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07-5-16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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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07-5-16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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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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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07-5-16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QUOTE:
    以下是引用dabaitu在2007-5-16 9:39:00的发言:

    乘客乘坐公交车是出了钱的,是在接受服务。乘客的生命及财产应该受到公交公司的保护。

    公交公司作为提供服务的一方,保护乘客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是公交公司的义务。

    如果乘客的财物真的是在公交车上不见了,不管是不是被偷窃了,只要证明“乘客的财物确实是在公交车上不见了”这个事实存在,公交公司就有赔偿的义务。但公交公司没有限制乘客自由的权力。




    难道驾驶员一边开车,还要不时转头看有没小偷?你以为驾驶员是超人呀!

    我认为车上出现小偷,驾驶员只要能及时报警,如何处理应该是警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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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7-5-16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抓贼是警察的事,抓不到贼是警察的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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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5-16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当然选不该。

    司机可以见义勇为,但是没有权力要求全部乘客一起见义勇为。

    哪怕只有一个乘客要求到站下车,司机也应该按章停车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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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07-5-16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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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07-5-16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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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5-16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QUOTE:
    以下是引用全国第一帅在2007-5-16 16:23:00的发言:

    警察干吗去了?

    10分钟内不到场该不该算失职

    泡妞去了,没空管这种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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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07-5-17 0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QUOTE:
    以下是引用在雨中在2007-5-16 20:07:00的发言:

    泡妞去了,没空管这种破事

    严重的性别歧视!

    不能钓凯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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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07-5-17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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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07-5-18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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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07-5-18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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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07-5-19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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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07-5-19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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